政府窮追猛打佔地行為 全力催收清拆費

【本報訊】工務局稱,為維護公眾利益,政府自2009年3月起採取嚴厲手段,持續不懈打擊非法佔用特區土地的行為,跨部門清遷組至今已收回36幅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面積共逾17.3萬平方米,相當於25個標準足球場的面積。去年開始,打擊的後續程序展開,包括向八宗非法霸地佔用人追收清遷費,對三宗個案佔用人科處罰款。打擊行動會繼續進行,務必收回被霸佔的公地。

一佔用人被科處罰款

政府三月初刊登告示,對一名非法佔用公地者處以罰款。佔用人為合盛建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佔用路環電廠街及旁邊約5,09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局於2009年6月發現該土地上擺放有貨櫃、汽車、履帶式起重機、大量金屬工字鋼、建築設備及材料等物品。佔用人並沒土地利用有效憑證,亦沒有相關業權登記,因此開立卷宗跟進。

佔用人於同年10月自願搬離及清走佔地上所有物品,交還土地予政府。但該公司佔地違反了土地法,政府決定對其科處罰款。該公司若逾期不繳罰款,欠款將由財政局強行收收。政府此前已向兩宗個案佔用人科處罰款,其中一人已於限期內繳交罰款,另一宗轉交財政局催收。

三宗個案轉交財政局催微

根據法律規定,若佔地者不按政府要求,逾期未將土地騰空歸還,最終由政府清遷收回土地,不但要繳納罰款,還須繳付清拆、搬運、交通、保安、照明、保護措施或還原工程等費用。土地工務運輸局現正陸續向佔地者追收費用,早前曾分別發函或刊登告示,就八宗個案向佔地者催收清遷費,其中刊登告示四宗,清遷費分別約320多萬、200萬、150多萬及70萬。當中一幅毗鄰路環竹灣電訊傳訊中心的土地,佔用人被追收款項高達320多萬,當中包括搬運、保安、臨時貨倉及山坡修復的費用。至今有三宗個案佔用人逾期未繳費,工務局已轉交財政局催收。

政府認為修法是打撃佔地的重要手段之一,期望透過增加罰款起阻嚇作用。因此《土地法》修訂法案將霸地行為列為刑事違令罪,更大幅增加罰款額。修訂法案爭取今年內提交立法會。

收地行動繼續

政府重申,為維護公眾利益,跨部門小組會繼續行動,嚴厲打擊非法佔地。未經合法批給、非法佔地、破壞山體、阻礙護林工作以及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等違法行為,政府必嚴正處理,會以強硬手段遏止,收地行動會不斷進行,一旦展開決不撤回,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更勿以佔用的公地作非法商業用途或售予他人圖利,否則除須接受行政處罰外,還預負上民事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