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上,誰在代表港澳臺?

一些台商成為地方政協委員,甚至是地方人大代表裏的常客,但是目前還沒有持《臺胞證》而非戶口本的臺灣人是全國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根據臺灣的法律,若有臺灣人擔任此職,將會受到10萬50萬元台幣的重罰。

每年3月份,出現在北京的“兩會”代表中,來自港澳特區以及臺灣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往往並不會太引人注目,但他們無疑是最特別的代表和委員:港澳特區並無區級“兩會”,臺灣更是如此,這些代表與委員的產生制度與日常工作又是怎樣的?

特殊的選舉制度

香港和澳門人大的選舉辦法和中國其他地區適用的制度不同,並不跟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選舉法》中的既有規定,而是由上一屆人大會議定出特殊辦法來選出下一屆的人大代表。

這特殊辦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辦法》。根據這個法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由香港本地的小圈子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

以本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為例,其選委成員主要來自歷屆特首選舉推委會、選委會成員加上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等,總共有1234人。最終,這1000多人在50個候選人中,選出了36個人成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同理,來自澳門的12名代表也是如此產生。

而在回歸前,港澳人大代表是廣東省代表的組成部分。無論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都無須經選舉產生。港區人大代表則被納入廣東省範圍,由新華社香港分社推薦,再經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選出。因此,當時港區人代、政協委員所扮演的角色,更像是北京和港英當局鬥爭時的統戰工具。

基於兩岸現狀,臺灣代表團的13名代表大多數人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臺灣人,他們是1949年以前在大陸生活的臺灣人的後代。臺灣省的代表由在大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的臺灣省籍人士中協商後的結果,協商一詞賦予他們較高的彈性。

選舉臺灣代表的圈子更小,每五年,這些台籍二代甚至三代的代表們會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代表協商選舉會議。而協商選舉會議的代表也是“協商”而來,他們是根據台籍同胞分佈情況確定的分配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協商選定。

與人大代表的產生辦法不同的是,港澳政協委員、台籍政協委員的產生則將這種“協商”的政治智慧發揮到極致。政協委員的產生辦法主要通過協商推薦,形成建議名單,最後由政協常務委員會通過公佈。根據規定,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不設地方委員會制度,但全國委員會設有“特邀香港(澳門)人士”委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有委員有2237人,其中特邀香港人士達125人,加上其他界別委員裏的香港人士,港區政協委員有202人。而澳門政協委員也有30人。港澳政協委員的占政協委員總數比重接近10%,所占比率相當高。

政協並沒有“特邀臺灣人士”,但臺灣民主自治同盟(臺盟)、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台聯)作為重要的政治團體,有固定名額。十一屆政協中,這兩個組織一共貢獻了36名委員。

官方戶籍登記材料顯示,長期在大陸生活、有戶籍的臺灣人接近4萬人,因此這4萬人從政遠比島內2300萬臺灣人擁有更為天然的優勢,當選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概率相當高。當然如果你是1949年前遷往大陸的臺灣高山族後裔,這種概率會更高。

近年來,一些台商成為地方政協委員,甚至是地方人大代表裏的常客,但是目前還沒有持《臺胞證》而非戶口本的臺灣人是全國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根據臺灣的法律,若有臺灣人擔任此職,將會受到10萬50萬元台幣的重罰。

誰能代表港澳臺?

由於在港澳並沒有獨立的辦事處,加上選舉制度的特殊性,因此與立法會議員相比,這些港澳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幾乎無暇接觸本地市民,因此普通港澳市民一般不瞭解他們的工作,對他們也沒有什麼要求和期望。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在北京與其他官員、少數民族人士、體育明星、企業家、勞模,以及其他“群眾代表”共同在“兩會”舞臺上,在議案與提案方面展現自己的創意。

現有的36名港區人大代表中,主要由一些現任或曾經擔任過立法會議員的港人、大學教授、著名港商組成。其中最著名的人大代表當屬范徐麗泰,她是本港立法會前主席。而來自民建聯的副主席、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也是港區人大代表,與他背景類似的還有親民党副主席田北辰,本港東區的立法會議員蔡素玉、議員劉健儀等。

港區人大代表中也不乏知名學者,如前浸會大學校長吳清輝,中文大學醫學教授、著名眼科專家林順潮,中文大學中醫中藥研究所所長梁秉中等。值得注意的是,曾擔任過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助理、現任中聯部主任助理的王如登也是港區人大代表。這位被本港《大公報》與《文匯報》親切稱為“登哥”的政治人物,在2008年的選舉中,手持001號報名,並以227個提名榮膺“提名王”。

一些著名港商也是港區人大代表中不可缺少的常客。2008年的港區人大代表選舉中,政商界第二代順利接班。包括前中總會長陳有慶兒子陳智思、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兒子霍震寰都成功接班。其中最著名的或許是霍震寰,雖然霍震寰地位上遠不及其曾擔任過全國政協副主席的父親,但除了港區人大代表外,他還是全國工商聯的副主席、廣東省政協常委。

現任香港特首曾蔭權與澳門特首崔世安並不是全國人大代表,但是他們可以列席“兩會”。根據慣例,當他們從特首一職卸任後,一般會成為全國政協副主席。

由於政協具有統戰功能,香港、澳門委員中,愛國商人比例最大。如李嘉誠長子李澤钜,這名擁有加拿大國籍的本港巨賈,同時還是全國政協常委。另外一名著名的港區政協委員是梁振英,他是下屆特首有力的競爭者。

不過和港區人大代表每年都會拋出一些具有建設性議案甚至會代表港商進京維權相比,港澳委員們的表現常常是另一極的。在每年“兩會”上,港區委員不請假而缺席會議的比例為全國之最,而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也在歷次講話中提及,希望港區委員努力學習,不斷提高履行職責的本領。

本港媒體批評稱,對於部分港區政協委員來說,一年一度的“兩會”猶如名人俱樂部,結識各級官員;所謂參政議政,似乎只是內地的事,與己無關;以自己的良心良知提出港情港意,又被他們視為犯禁之事。

而來自臺灣的代表和委員則很難吸引媒體的眼球。過去數年中,林毅夫與陳雲英夫婦是最出名的臺灣代表。但是除了這對著名的“兩會”夫妻檔外,大多數公眾對其他臺灣代表與委員都不熟悉。幾乎每次記者會上,臺灣團的代表們便感受到自己的同胞們給予的壓力。臺灣媒體總是針對臺灣代表團成員長期居住在大陸,根本不知道臺灣民眾心裏想什麼,如何能夠代表臺灣人民的心聲等問題提出質疑。但“兩會”發言人在回答此問題時也頗顯無奈,他們在回答中稱,這已經是現在最合理的安排,甚至他們還會反問記者:“你能告訴我有更好的辦法嗎?”

部分臺灣代表與委員同時還會是黨代會的代表,以中共十七大台籍代表團為例,總人數為10人左右,這些代表多是各級台聯的負責人。而且按慣例,有一至二人進入中央委員會擔任委員或候補委員。

特殊角色下的議案與提案

與回歸前的統戰角色相比,現今的港區、澳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政治地位驟然上升。這得益於《基本法》附件的一項規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成員。同時,《基本法》第159條賦予港區人大代表《基本法》修改的決斷權。這意味著在特首直選之前,港澳地區的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手中依然握著代表港人與澳人間接決定特首人選的重大權力,是不可忽視的政治力量。

有趣的是,港澳地區的人大代表也是由同樣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港澳地區的政協委員人數也遠多於人大代表,因此選舉委員會中,政協委員們的票數更多,而他們由全國政協常委會協商產生。因此在此次本港特首選舉中,均宣佈參選的梁振英與唐英年都有不少港區政協委員中的支持者。港區政協委員陳永棋是唐英年的公開支持者,而另外一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則在唐英年私宅違建風波中促唐英年退選,他是梁振英的支持者。

除了在政治運作上擁有較高實權外,這些代表與委員在日常生活中也享有一些特殊照顧。港區人代和政協委員出入境時,可以享用機場貴賓室,待遇與立法會議員相同。而且政協委員還可以擁有他國護照。在“兩會”期間,港澳代表團出席的活動,通常都可得到地方“一把手”的親自接待。每年,包括法院系統、檢察機關、各級部委在內還會舉行座談會,主動向港澳人大代表通報工作,聽取港澳全國人大代表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由於政協的統戰角色和人大代表選舉機制上的特殊性,因此港澳地區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在本港的認同度與知名度並不高。臺灣代表則更不為臺灣人所知。但近年來,港澳臺代表和委員們的議案與提案開始默默地關心家鄉的同胞。在去年“兩會”上,人大臺灣代表團提出關切臺胞利益的12項議題,包括台資中小企業、臺灣農業園區、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台生就業等扶持政策,在大陸投資和就業的臺灣人是受益群體。而類似“設立回鄉證終身號碼”等與港人切身利益相關的議案也在不斷增多。一些港區人大代表的議案甚至常常涉及到大陸,一些港區委員還曾關注過“結石寶寶家庭同盟”一案。

在50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中,港澳臺代表與委員表達自己參政議政熱情的方式更容易吸引眼球。在全國人代會上投反對票的第一人,是來自臺灣代表團的黃順興。他在1988年作出了這一舉動,當時黃順興走到話筒前大聲說:“我反對!”理由是:候選人他並不瞭解,從簡歷上看主任委員已經89歲,應該讓更年輕的人替國家做事。

而近年來,人們也可以從港澳臺報章中聽到一些抱怨,這些抱怨大部分來自港區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他們質疑投票器設計上的不合理,容易讓隔壁的代表看到自己的選擇,會形成心理壓力,使某些代表不敢投反對票或棄權票。很長一段時間,部分港澳人大代表是投棄權票和反對票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