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團體公佈的兩個不同結果民調說起 從團體公佈的兩個不同結果民調說起

澳門政制發展第二階段的諮詢工作將於下週一結束。行政暨公職局發出新聞稿提醒市民,如果選擇親身遞交意見,截止時間為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如使用其他途徑,包括傳真、電話或網上提交意見,截止時間為二十三日晚上十二時,而郵寄則以郵戳日期為準。相信,在諮詢期結束後,特區政府將會歸納和整理所收集所得的建議和意見,盡快完成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產生辦法的法案,送交立法會審議,若得到立法會三分二多數議員通過,以及經行政長官同意後,將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完全整個政制發展的「五部曲」程序。

在第二期諮詢工作即將結束前,某些民間社團為了爭取讓自己的政治主張求得最大的公信力和權威性,進行了民意調查工作,並公佈了其結果。其中,有「新澳門學社」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本月上旬進行的澳門市民對政制發展的認知和取向的調查。估計這是「新澳門學社」在無法固守其原先以「雙普選」及「路線圖」、「時間表」為終極目標的「政制改革高地」,並被迫放棄「熊貓命名公投」等武器,而不甘於節節撤退,為了死守「增加直選,減間選及委任」甚至是「只增加直選,間選及委任不變」的「最後陣地」,而透過民意調查來力證「主流方案不主流」,他們所提出的方案其實與主流方案「不相伯仲」,向特區政府施加壓力。

而屬於傳統和新興青年愛國社團的學聯和新青協的民調,則是在「新澳門學社」民調之後幾天進行的,這個時間上的巧合,予人想像空間,難免使人感覺到這是為了反制「新澳門學社」的民調,避免因自己陣營的「缺席」,而導致只有一個民調聲音「獨領風騷」,佔領道德高地,而致誤導市民。當然,青年團體的進行民調活動,更不排除是在根本不知道「新澳門學社」已經進行同類活動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參政議政的進取所為。

這兩個民調各有千秋。其中「新澳門學社」是聘請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進行的。這個民調機構是一個學術機構,而且長期進行電話民調工作,經驗成熟,應是較為專業,但對澳門的情況並不熟悉。而學聯是澳門的老牌團體,對澳門情況十分熟悉。弱點是其民調操作方法可能不夠專業。不過,與擁有不少中產階層的新青協來合作,則正好彌補這方面的不足。

而以政治背景來說,由於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往往與香港反對派同聲連氣,削弱了其民調的公正性及公信力。尤其是今年初在鍾庭耀與突然秘密訪港的港英前布政司霍德會面後不久便拋出的香港人「國家認同」民調,竟指香港市民對「香港人」身份認同升至十年新高,而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就跌至新低,並在他提供給「美國之音」的新聞稿中聲稱「這個發展,似乎與中國近年的經濟發展背道而馳,相信與經濟範疇以外的發展有關」,令人質疑一直收受外國機構資助,而其自己也曾承認其民意調查接受有美國「中央情報局」背景的全美民主基金會(NED)及下屬「全國民主學會」(NDI)的資助的鍾庭耀,在「學術研究」的幌子下有著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還有評論文章批評鍾庭耀這個民調從政治上把香港人和中國人對立起來,是繼承「台獨」勢力衣缽,企圖分化港人與內地同胞的關係,疏遠香港與祖國的關係。與搞「台獨」和「顏色革命」的老手楊甦棣的某些言論互相呼應。就此而言,「新澳門學社」委託鍾庭耀的民調機構來澳門進行含有政治性質的民調活動,應是一大敗筆,因為在號稱「愛國愛澳」、「半個解放前」的澳門,市民們對其的政治背景已有「先入為主」的定見,因而也就難以認定其所作的民調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何況,由香港人來澳門進行民調,縱然港澳兩地的生活習俗較為接近,但仍有許多不相同之處,例如香港居民的公民教育程度普遍較高,專業人士所佔比例較大等,而澳門則正好相反,如果照搬香港的方式來澳門,可能就使得原本是較為科學的方法也因「水土不服」而削減了其準確率。還有,香港人對澳門各堂區的「區情」也未能掌握,如大堂區與花地瑪堂區的民情就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只是貪方便集中對某一堂區進行民調,其結果的客觀性就大有問題。

最令人產生懷疑的,是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受委託進行的民意調查,是有償服務的,而且據說費用不菲。一向喊「窮」的「新澳門學社」,錢是從哪裡來的?這與學聯及新青協動員其成員親自「落手落腳」進行調查,屬於義務性工作,是不同的。

實際上,由SHELDON R‧GAWISR及G‧EVANS WITT著,胡幼偉譯,台灣五南圖書出版社出版的《解讀民調》一書指出,民調結果倘是否科學,涉及到許多因素,包括委託者是誰,執行者是誰,問卷設計是否具有導向性,如何抽樣,題目用語是否能讓人理解,問卷題目是否平衡,是問卷題目是否語意不清楚,是否有對民調時機進行操控等。其中有一節的題目是《有黨派立場的專業民調公司》,指出有些非常專業的民調公司只為某一政黨做民調,。這類民調多半是為了達成某種政治目的。在此情況下,雖然民調公司會將完整的、包括可能不利於其客戶候選人的調查結果,告訴競選幕僚;但是,在對外公佈調查結果時,卻可能會對民調結果有所保留。

在《民調:委託者是誰?》一章中,該書指出,誰出錢做了這項民調?誰認為某項議題重要到值得花錢做一次民調?利益團體民調的目的,是要鼓動公眾支持公共政策辯論的某一立場。有些利益團體委託進行的民調結果相當可信,有些則根本是垃圾。在《因委託者不同,使民調結果出現合理的差異》一節中指出,有時候由於民調的委託者不同,會使得調查結果出現合理的差異。聽民主黨或共和黨民調專家說話,你或許會發現,他們在談到民主黨員的意見、共和黨員的意見,或是獨立選民的意見時,說法並不一致。這種差異的來源之一,是對這些選民做民調時,題目的問法不同。例如,民主黨的民調專家通常在測量受訪者的政黨屬性時,是問他或她是民主黨員、獨立派選民或共和黨員,如果受訪者說自己是民主黨員或共和黨員,受訪者就再被詢問,他或她是「強烈的民主黨員或共和黨員」,或是「不強烈」的民主黨員或共和黨員。自稱是獨立派選民的受訪者被詢問他們是否「傾向於共和黨或民主黨」。這一組問題把選民區分成七組人,從強烈的民主黨員到強烈的共和黨員。由於測量方式的不同,會造成調查結果的差異。題目的問法不同,的確有可能使調查結果合理地出現極大的差異。

在各種有關民調的公佈後,最常被提到的似乎是,你怎麼能夠只訪問了一千人,然後就宣稱已瞭解二億五千萬美國人的想法?如果選錯了人來訪問,民調的結果就毫無用處;如果抽樣方式不科學,調查結果可能會大大地誤導別人。除非是人口普查,任何民調都必須要有一個適當的樣本。

即使是團體相當大,但實際上只訪問了團體中的一小部份人,即使抽掉方法很正確,調查結果也必然會產生相當大的誤差。即使你訪問了一萬個美國南部鄉村的選民,你對美國的民意趨向仍然所知有限。因此,即使是由專業機構進行的民調,也要進行嚴格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