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草案構思公開諮詢四十五天

【本報訊】政府今日起展開為期45天的《城市規劃法》草案及配套法規構思諮詢。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昨日表示,《城市規劃法》草案公開諮詢,擴大社會知情權,增加透明度,有利政府聆聽社會意見。

劉仕堯昨日表示,社會過去認為本澳土地用途和批地程序不完善,政府早已決定就城市規劃立法,《城市規劃法》草案現公開諮詢,爭取今年內完成各項工作,盡快進入立法程序。

劉仕堯指出,城市將來的總體規劃或詳細規劃對土地的用途、分類和定性都有明確規定,法案規定,城市規劃編制不會任意更改,這回應了社會對完善城市規劃法律體系的訴求。除《城市規劃法》草案諮詢公眾外,修改《土地法》的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爭取今年內將草案送交立法會審議。

他稱,澳門回歸祖國後,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居民就業及收入明顯改善。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們面對連串的矛盾和挑戰,例如經濟快速增長,環境資源制受制約,社會開放,利益格局複雜,訴求趨於多元,城市規劃法律體系未能配合社會快速發展。城市規劃存在的問題,使平衡社會不同利益,引導城市持續發展,維護公共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

他說,城市規劃要有效體現其價值,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去保障,政府因此構建制度化的城市規劃體系。制訂《城市規劃法》及其配套法規是其中一項重要舉措。

他就,經過研究及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本澳及外地專家學者的意見後,跨部門工作小組草擬了《城市規劃法》及配套法規構思諮詢文本,當中提及的規範構思,經過四十五天的公眾諮詢後,將根據社會意見修訂,轉為法律條文,爭取在今年內完成,盡快進入立法程序。

在文本中,工作小組提出《城市規劃法》草案明訂城巿規劃的目的是提高居民生活質素、促進城巿的和諧及可持續發展、保護文化遺產及活化周邊區域、改善居住環境、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維護生態環境平衡,並遵循保障公共利益、平衡公共利益、可持續發展、保護環境、透明及促進公眾參與、法律安定性、公開的原則。

工作小組建議訂立城市規劃的等級與類別;建立一套完善的編制、檢討及修改程序;建立制度化的公眾參與機制,設立城市規劃委員會;擴大與保障居民的知情權,尊重與聆聽居民意見訴求;城市規劃必須公佈,提高規劃的透明度;設立嚴謹機制,城市規劃非經法定程序不可隨意修改。

他稱,《城市規劃法》將為社會的長遠發展帶來巨大影響,對推動澳門發展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配合《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及區域規劃合作,推動澳門可持續發展有重要意義。

兩場諮詢會將於5月5日、19日下午3時正在澳門馬交石炮臺馬路33號(電力公司大樓對面)5樓多功能廳舉行,歡迎巿民出席,發表意見。諮詢文本可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行政大樓、巿民服務中心等索取,文本及相關參考資料已上載至工務局城市規劃資訊網(網址:http://urbanplanning.dssopt.gov.mo)。巿民在諮詢期內,可以下列方式提交意見、建議:

郵寄:澳門馬交石炮臺馬路33號 、電話:(853)2872 2488 、傳真:(853)2834 0019 、電郵:plano@dssopt.gov.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