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指攝錄機監視公僕工作侵犯私隱

【本報訊】立法議員高天賜指政府在公共部門公務員工作範圍內安裝攝錄機,長期監視公務員一舉一動,是侵犯私隱,要求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解釋。

高天賜指出,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職責是保護本澳居民的私隱,私人生活的隱私權受到澳門基本法保障。

高天賜說,他的辦事處最近接獲很多公務員和私人企業雇員投訴他們的隱私權長期受侵犯,公共部門安裝錄像監視攝影機,錄映雇員圖像,收錄其聲音。這些攝影機安裝在工作地點以及雇員執行職務的工作範圍內,有時收錄雇員和公共部門使用者的接觸情況。

雇員長期受到監視,很多監視攝影機甚至安裝在洗手間出入口,監察雇員出入洗手間的時間。這直是侵犯私隱權

例如仁伯爵綜合醫院廚房安裝了監視攝影機,監察廚師活動。很多公務員埋怨其錄像被用來評核其工作表現。

他指出,一般安裝攝影機的公共部門,其實早已設有保安部門。

高天賜質詢政府:

1. 在工作地點和在雇員執行職務的工作範圍內安裝包括收錄聲音的錄像監視攝影機,令雇員長期受到監察,個人資料辦公室認為此舉是否正當?如認為合法,有何理據和法律支持?

2. 在工作地點和在雇員執行職務的工作範圍內安裝包括會收錄其聲音的錄像監視攝影機,長期監察雇員,這些錄影將來被用來評核雇員的工作表現,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認為此舉正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