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再就公務員架構向當局提出質詢。
他指出,行政長官和行政法務司司長多次表示會檢討公務員職能配置,理順職能分工,將研究公務員體系作為政策研究室成立後的首要課題之一。然而作為推進公共行政改革的執行部門行政公職局,對社會廣泛關注、行政長官和行政法務司長多次強調的優化行政架構和理順部門職能工作,似乎自我感覺良好,有點盲目樂觀。
陳明金質詢當局:
1. 同為特區,香港回歸後15年的政府架構是三司十二局,將於今年七月一日上任的新一屆香港特區政府擬重組擴大編制,但引起全港社會熱議,有意見認為可能會“架床疊屋”,浪費公帑;而澳門回歸後近十二年卻有五司三十幾局及十來個相當於局級部門的辦公室/項目組,雖說港澳區情不同,不可完全相提並論,但是,並非沒有參考價值。一個政府有其合理適度的組織規模,過於龐大的組織結構,不利於管理協調,從而影響組織效率。相較香港的政府架構,當局對澳門的政府架構有何評價?面對多年來不斷設立新部門,組織架構不斷膨脹的情況,當局有否對合理的組織規模進行評估?
2. 行政長官和行政法務司司長多次強調會檢討架構配置,理順職能的工作,態度是積極的。而行政公職局日前在回覆本人2月27日書面質詢中卻表示:“理順部門職能及重組的過程中,涉及不同部門之間的工作複雜性、組織文化、溝通與協調、技術、人員的適應性與資源等很多因素,引發的問題亦相當複雜,需要以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科學發展觀念為基礎,結合相關政策及職能等的關係進行分析,才能合理地配置部門的職能,提升政策執行能力”,所述可能正是當局在對部門職能調整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是行政架構“架床疊屋”、職能重疊導致的結果,當局以此作為回覆是否本末倒置?而對於本人提出的優化“建設辦”、“運建辦”、“工務局”三個部門的職能,卻認為目前三個部門的分工是有效的,“能有效處理相關範疇內的施政事宜及開展各項重點工作項目”。面對工務局土地管理長期不透明,《土地法》出台一拖再拖;建設辦負責的仔新碼頭工程、澳大橫琴校區項目以及運建辦負責的輕軌建設等在社會上引發的各種問題,行政公職局是否視而不見?對三局的評價是否盲目樂觀?而有關回覆對本人質詢中提及的多年來涉及部門間職能重疊問題改革成效有限的原因,以及民政總署與多個部門職能重疊反覆探討研究卻不獲解決的問題卻選擇避而不答。行政公職局作為推進公共行政改革的執行部門,負有研究及建議公共行政改革的整體或專項政策,並制定適當的指引或措施推動政策的實施等職能,在對行政架構和部門職能評估不足的情況下,是否導致行政長官和司長的意志上情不能下達?部門間職能理順工作不利,行政公職局是否應負上一定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