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5月17日電】因涉嫌夥同他人在廣東省中山市古鎮鎮詐騙16億元用於在澳門賭博,該案主犯鄧盛堂16日被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其他4名涉案者,或因構成詐騙罪、或因構成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或因構成窩藏罪也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經法院查明,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被告人鄧盛堂隱瞞其提供賭本請被告人區錦明等人在澳門進行賭博並出現鉅額虧損的事實,以高息轉借他人、生意週轉以及經營賭場為由,並以支付利息為誘餌,騙得區某標等29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13億餘元,用於償還賭債和高息等。而2008年年底,被告人區錦明也以生意週轉為由,並以支付利息為利誘,騙得被害人區某標等人共計人民幣3.5億元,全部用於在澳門賭博。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新聞發佈的李志金告訴記者,今年34歲的鄧盛堂是中山古鎮人。4年前,他開始在澳門賭場從事“疊碼”業務,即從賭場簽領籌碼給客人進行賭博,從中賺取佣金,並對賭場承擔還款責任的中間人,俗稱“疊碼仔”。本案排名第二的被告人、同樣是古鎮人的區錦明就是其中一名“賭手”。
東窗事發後,2010年12月,企圖偷渡到越南的鄧盛堂在跟隨梁餘海等人在駕車前往廣西東興市的途中,在梧州市長洲區被公安人員抓獲。
法院對此案作出的判決是:被告人鄧盛堂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區錦明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被告人胡英豪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被告人侯永松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被告人馮沃坤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