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議員的離場

新華澳報總編輯:

您好!本人是 貴報的讀者,也是一名公務員。拜讀 貴報6月6日永逸專欄“兩岸猿聲啼不住 輕舟已過萬重山”一文。該文主要講及立法會6月5日審議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的情況及評論。立法會審議相關法案的當天本人恰逢在場,故上述文章尾兩段講及的情況與當天情況實不相符,故特致函以求清晰實況。

當天立法會在審議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的互動環節,高天賜議員曾作兩次發言,在後一次發言中情緒更為激動,最終擲下聲稱有“奧巴馬 、“昴山素姬”等人簽署的政制意見書,要求交給政府官員、議員及記者後,上演了一場自編自導自演的離場抗議的鬧劇(本人事後從記者手中了解到有“奧巴馬”、“昴山素姬”簽署的意見書上並沒有如政府官員所回應的所有收錄的意見書均有“條紋碼”的標記,證明這些意見書應是高天賜議員自製,以誣蔑政府,我們對其聲稱自己是公務員代表深感失望,簡直是有辱公務員形象,我們並不認同,這是另一話題,在此不作展開評述)。

因此,由於高天賜議員已離場,故其根本就沒有參與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的投票。沒有投票和投棄權票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亦是兩種不同的取態。因此,貴報文章中把高天賜議員離場抗議及沒有參與投票卻寫成高天賜投了棄權票,是與事實有違的評述。至於為何投票結果是23票贊成3票反對,是因為投票當刻馮志強議員未及趕回座位“按掣”之故。高天賜始終是高天賜,他徹底背離了議員的責任,根本就不會是文章所說他“經過思想斗爭”而採取“從中落墨”的人。

同樣地,高天賜議員離場後再沒有回來,亦沒有在隨後的審議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中投票,致使出現24票贊成3票反對的結果(馮志強議員這回有參與投票,並投了贊成票)。

當天有一個跟高天賜議員有關的細節事亦順帶一提。在通過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後,吳國昌議員代表區錦新、陳偉智和高天賜三位議員宣讀了投票表決後聲明,亦離場表示抗議,正在此時,劉焯華主席向吳國昌議員發話:“高天賜議員沒有參與投票,你不能代表但作表決聲明”。在沒有投票的前提下,怎能有表決後聲明呢?劉焯華主席的說話反映了真實的一面。

再則,吳國昌議員宣讀的聯名表決後聲明是否代表高天賜議員與所謂民主戰士的“三兄弟”已成為了一體盟友?

僅請貴報查明並予以刊登!謝謝

一名公務員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