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天眼盡快安裝__半島佔四分三餘在離島

【本報訊】俗稱“天眼”的公共地方錄像監視系統工程進度備受關注,保安當局說有必要作出說明,以便公眾進一步了解有關狀況。

保安當局說,有關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的第2/2012號法律已於2012年3月19日公佈,並於4月19日生效。根據該法律第二十九條的有關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須於法律生效後九十日內使其負責及現有的錄像監視系統符合法律的規定,並辦理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的手續。

《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生效兩個多月來,各項準備工作正有序進行。其中主要包括:與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保持密切溝通及聽取意見,整合現有監控系統鏡頭以便符合相關法例之要求、進行人員內部培訓,尤其是涉處理影像資料人員,向其說明應遵守的法律義務和責任,保障個人私隱、訂定讓公眾知悉在公共地方設有錄像監視系統的公告式樣及相關之授權制度等等準備工作。

按照有關計劃,新安裝的監控系統鏡頭約有四百個,因應澳門半島的人流、交通頻繁,學校以及商業活動相對集中等因素,經研究後,約四分之三的“天眼”鏡頭將會在澳門半島安裝,離島區約為四分之一。另外,安裝工程將分三階段進行,首階段計劃在各口岸外圍安裝鏡頭二百多個。為此,警察總局將繼續與工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密切聯繫及跟進,務求“天眼”安裝工程盡快開展及投入使用。

無論在前期工作、安裝過程或是“天眼”投入使用後,保安當局將繼續樂意接受市民大眾的監督及積極聽取意見,同時,亦期望社會各界支持,以便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