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會與社團座談就完善審批資助交換意見

【本報訊】澳門基金會於昨日假澳門科學館會議中心會議廳舉行社團座談會,與逾百個社團約二百人共同就落實審計報告建議的各項完善措施交換意見,有與會者提出,社團舉辦活動應加強社會效益、務實性及節儉程度,以體現公帑運用的適宜與適度,支持基金會就落實審計報告建議提出的各項完善措施。

會上,針對審計報告的建議,澳門基金會介紹了制訂的一系列跟進及完善措施,包括由專門工作小組派員現場了解項目的開展情況、要求社團對開支帳目進行核數審計及嚴格執行制約措施,對社團未能履行受資助義務,特別是計劃變更沒有申請和遲交或無交報告等情況,會嚴格採取書面勸諭及提醒、列入凍結名單,以及要求退款並追求法律責任等不同程度的措施。會上還要求社團在申請資助時提交詳盡的資料,計劃若有任何變更須及時向基金會申請,並履行提交活動報告的義務,對此基金會將嚴格把關。而為了規範申請者及時提供更詳細及準確的資料,科學評估受資助項目的社會效益,基金會正著手建立“資助申請及跟進管理電子化系統”、委託學術機構研究項目的社會效益評估指標和制訂新的資助申請表格及活動報告表格,並在會上就新表格徵求意見。

出席座談會的社團均關注審計報告的意見和建議,認同社團運用公帑辦活動須注重社會效益。多名與會者先後發言,除了對基金會一如既往支持社團機構建設和諧社會表示認可外,也表示社團應藉著審計報告發表的機會,總結本身的經驗、厲行自律、努力自我提升,不斷改善工作,自覺遵守基金會對資助監督的各項要求,支持配合基金會落實有關措施,也同意社團同樣有責任落實審計報告的各項建議,讓居民能切實感受到社團活動帶來的社會效益。個別社團表達了在運作和管理上的實際困難,希望基金會在遵守有關法規的同時,因應社團的實際情況,有靈活處理的空間。另有意見提出,社團須加強自律,配合基金會的要求共同做好服務市民、扶助弱勢社群、造福社會的工作。

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成員表示,將嚴肅認真對待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並切實加以改善,要求社團充分理解和配合,達到監管與自律並行。基金會不會改變支持社團工作、同心協力推動社會進步這一總原則,也不會干預結社自由和社團內部運作,但有權決定資助和不資助社團的有些活動。

基金會行政委員會成員建議與社團共同努力,與時俱進,將過往粗放式的社團資助工作模式提升為更加精細化的社團資助工作模式,盡快適應社會現實的快速發展與公民社會監管公帑運用的強烈要求。為此,在受資助項目的選擇、文件準備、嚴守法律細節性規定、項目實施過程中更加密切互動等四個方面提出了社團與基金會可以分頭實施的改善措施,例如多辦具社會效益的活動;對申請、審批、結算、評估等環節的文件進行進一步細化和標準化等等。

出席座談會有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副主席林金城、委員區榮智、黎振強和鍾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