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質詢四季酒店式公寓問題

【本報訊】立法議員高天賜就四季酒店式公寓的問題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

質詢全文如下:於本年6月23日的全體會議上,本人提及屬威尼斯人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四季酒店式公寓的問題,以及《華爾街日報)近期刊登的一篇有關某立法會議員兼行政會成員可能在一宗貪污案中擔當中間人的文章。

世界知名、每年報章發行量數以百萬計的《華爾街日報》,於本月7日刊登了一篇有關上述公寓的報導,內容與本會以至特區的聲譽攸關。

文章中直接引述了本會一名議員寄給威尼斯人集團前行政高層人員的兩封電郵,其中提到“有北京高層”向這名立法會議員建議,指“有辦法獲得出售有關公寓所需的許可”。據稱,這名立法會議員在同一電郵中說,“阿德爾森(Adelson)先生〔威尼斯人集團老闆〕要同意付出一項金額,以處理這兩項事宜。用作解決酒店式公寓事宜而支付的金額將交給一名託管代理人,待獲得正式許可後便送交有關的人”。據另一份電郵所載,這項金額為三億美元。

上述報導直接引述了一些電郵、日期、事實、名稱及據稱是進行會晤及商討利益及付款等事宜的地點。

有關立法會成員在公開回應此事時稱不存在任何不當情事,上述電郵是斷章取義的引述。亦即,他沒有否認電郵的存在。

本人於6月23日的發言中要求行政長官、廉政公署及檢察院查看事實究竟,調查這篇已流通全球的報導是否屬實,如果是,則可構成公罪,這只能亦只應透過調查予以否定或確認。

這位由政府間接選出的議員,似乎已就有關事件向行政長官作出解釋,而行政長官昨日便以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負責人的身份宣稱接納並完全理解有關解釋。

但行政長官不能忽略的是,他的聲明可能會限制了廉政公署及檢察院的介入,且有可能違反權力分立的原則,因其言論所針對的可能是一項公罪,而非單純一名行政會成員的政治操守的問題。除非行政長官辦公室已對這被公開揭發的事件作出調查,在此情況下便應發佈調查結果,適當澄清事件真相。

另一方面,讓人很想知道的是,針對“阿德爾森(Adelson)先生要同意付出一項金額,以處理這兩項事宜……支付的金額將交給一名託管代理人,待獲得正式許可後便送交有關的人”這句清楚的引述,有關議員作出了甚麼解釋。

阿德爾森(Adelson)先生會在甚麼其他的情節下須支付三億美元解決一項需獲政府許可而政府早已宣稱不會給予許可的“事宜”?針對如此清楚且沒有被否認的言論,存在甚麼可接受的解釋?

上述立法會議員兼行政會成員絕對享有無罪推定的權利,但不應對只是要求調查事件的其他立法會同事(在任何法治國家均會這樣)表示憤怒。如果指控如他所說是荒謬和毫無根據的,更應主動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以挽回其本人、立法會以至特區的聲譽。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行政長官的公開聲明只是基於歐安利先生對他所作的陳述,還是經對《華爾街日報》指稱的事實進行了行政上的調查後才作出?如屬後者,採取了哪些措施以查找事實真相?

二、是否行政長官“接受”有關議員純粹口頭上的解釋,便可讓這名重要的公眾人物免除責任,無需接受相關實體的任何“調查”?

(a)如答案是肯定的,則行政長官不認為該問題值得廉政公署或檢察院調查,以利本會及澳門各機關的形象和名聲?

(b)任何其他人是否亦可模仿這個事例,在同類情況下透過向行政長官作出解釋從而開脫責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