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人某些所為已踩踏法律政治紅線 威尼斯人某些所為已踩踏法律政治紅線

針對「金沙中國」旗下「威尼斯人澳門」涉嫌非法轉移個人電腦資料到美國,遭到澳門特區政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調查一事,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前日強調,政府各部門一直密切留意及監察各行各業,博監局一直有對各家博企運作進行監察,倘發現任何不規則行為或任何涉嫌不遵守法律的情況,當局一定會採取適當行動,絕對不會有任何容忍及姑息。

譚伯源司長使用了「任何不規則行為或任何涉嫌不遵守法律」及「絕對不會有任何容忍及姑息」的語句及詞彙,已是頗為「重手」,絕不含糊。盡管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將個人資料轉移到特區以外的地方」,若未獲當事人同意,也沒有得到個資辦許可,即使是追究責任,也可能僅是遭到罰款八萬元以下而已,但卻將會令「威尼斯人澳門」的商業信譽嚴重受損,也將促使特區政府更為「看緊」各家博企是否有違規經營的情況。

「威尼斯人澳門」這兩年間本來就已經是負面消息不絕如縷。如果說,其前行政總裁翟國成在美國內華達州的法院對其所作的種種控訴,盡管「威尼斯人」的商譽確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傷損,但由於這些所作所為並非是由「威尼斯人」自己的主動作為,在某種角度而言還可以理解,甚至還會搏得一些同情的話,那麼,近來所爆出的幾宗負面消息,包括幾乎等於是「竊取」式的非法轉移個人電腦資料,及意圖透過「中間人」賄賂內地高官,以解決四季酒店的分拆出售等問題,則明顯地是踐踏了澳門法律的「紅線」,甚至是中國內地的高層政治「紅線」了。

實際上,就以「威尼斯人澳門」涉嫌非法轉移個人電腦資料到美國此事而言,澳門特區立法會已經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這是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三十條關於「澳門居民享有個人的名譽權、私人生活和家庭生活的隱私權。」的規定,及國際慣例,尤其是在中國澳門特區生效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七條關於「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對於此種侵擾或破壞,人人有受法律保護之權利。」的規定,以及聯合國大會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公佈的《電腦化處理個人資料檔案指導綱領》的規定而制定的。「威尼斯人」的做法,就已經違反了上述中國、中國澳門特區的一系列法律,及相關的國際公法的規定,性質頗為嚴重。

保護居民的隱私權,是當今國際社會人權理論和實踐的一項重要內容。無論是《澳門基本法》,還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公約,都嚴格規定居民的隱私權不得受到侵犯。而立法會為保護澳門居民的隱私權而制定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特區政府依據該法律成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就是履行《澳門基本法》和在中國澳門特區生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規定的這一義務及責任。 因此,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依法對「威尼斯人澳門」涉嫌從澳門向美國轉移若干資料展開正式調查程序,就是維護澳門法制及人權的具體作為。

美國國務院不是每年四月初都要公佈一份全球「國別人權紀錄報告書」嗎?不知這宗由美國企業製造的人權醜聞,美國國務院在明年四月初公佈二零一二年的「國別人權紀錄報告書」時,也能「不避醜」地予以客觀記錄在案,並表彰中國澳門特區政府在該案中維護人權、捍衛法制的表現?當然,我們堅決反對美國佬在人權問題上對世界各主權國家指三道四,幹預別人的內政,也不會接受美國國務院的「國別人權記錄報告書」中涉及中國澳門特區的部分,但既然美國國務院仍是要繼續公佈這份「國別人權記錄報告書」,倘是連這宗牽涉到自家企業的「人權醜聞」的事件也不將之收錄,那就更證明瞭美國國務院「國別人權紀錄報告書」的虛假與偽善了。

而早前《華爾街日報》關於「金沙中國」透過某「中間人」牽線,意圖以三億美元賄賂「北京某高層官員」,以圖促成澳門特區政府批准分拆及銷售四季酒店的豪華公寓一事,性質更為嚴重。因為它不僅止是違反澳門特區法律,亦即《反私營公司賄賂法》,及在中國澳門特區生效的《聯合國反腐敗國際公約》的問題,而且還因為「金沙中國」的母公司在美國,因而也牽涉到違反了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的問題。而且,澳門特區政府對四季酒店所在土地所批出的契約,是明定不得作分拆出售的,而「金沙中國」卻意圖透過任何「北京某高層官員」向澳門特區政府施加壓力,使之如願以償,這豈非是踐踏澳門特區的法制,及「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所訂定的澳門特區實行「高度自治」的政策原則?

而且更荒唐的是,由於《華爾街日報》的報導中直指擁有能夠「擺平」棘手困難的能力的人,是一位「北京高層官員」,這更是踩踏了中國內地高層政治的「紅線」。尤其是在中共「十八大」召開之前,更是在客觀上有幹擾中共「十八大」順利平安進行之嫌。實際上,由於「金沙中國」所希望能「擺平」之事,並非是「小菜一碟」,牽涉到澳門特區的法律及特區政府官員的操守,尤其是在「歐文龍事件」已令澳門特區聲譽大受損害之後,「中國金沙」仍然抱有以「重金賄賂」來「擺平」事情的想法,甚至是要把「北京高層」也拖下水,這已經是冒犯了中國和澳門特區的政治禁忌,踐踏了政治「紅線」。

實際上,當相關報導見報並傳開後,不但是在港澳地區議論四起,紛紛揣測,而且連內地媒體也發出質疑,「北京這位高官究竟是誰?」有一家內地媒體還分析道,「這兩件事一是澳門四季酒店改做公寓,要能讓澳門立法會議員通過;二是協調台商郝皙生起訴金沙集團的官司。無論哪一件都非易事!北京這位高官竟能將這兩事一一擺平,豈能是一般等閒人物。一張口索賄三億美元,可謂胃口不小,真算得上是大手筆。有此實力的索賄者也絕非泛泛之輩。如果這一切並非空穴來風,那麼,北京這位高官非但具備一定政治地位,更應該具備與台商和澳門立法會有一定聯繫,並且有非常影響力的官員,而不是一般省部級官員所能有此實力的。」並進而強調,「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產生作用,美國目前正在調查金沙集團。美國已向我們提供了反腐線索,中國不該調查這位一張口就索賄三億美元的高官嗎?人們期待著中央發力!」

對於「金沙中國」及其旗下「威尼斯人澳門」的種種踐踏法律和政治「紅線」的所作所為,我們確是不能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