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賣腎買蘋果手機案”庭審結束

【中新社郴州8月10日電】頗受輿論關注的“17歲少年王某賣腎買蘋果手機案”,10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結束為期兩天的庭審,法院將擇期宣判。

受害人王某系家中獨子,1994年生,安徽人。去年3月,為購買遊戲裝備,他聽信網路上“賣掉一個腎對身體沒多大傷害”的傳言,上網尋找黑仲介賣腎。此後,王某的腎被賣出約22萬元人民幣,而王某只得到2.2萬元,剩下的全部由仲介等人瓜分。之後王某用賣腎所得,購買了蘋果手機及蘋果掌上電腦。

不久後,王某身體的異樣引起家人察覺,檢查結果顯示為腎功能不全,經鑒定其傷情構成重傷。這時,王某才道出實情。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偉(湖南省道縣人)因債務纏身,企圖通過非法買賣人體活體腎臟的仲介謀取利益。何偉等人在網上發佈尋找腎源及“受體”資訊後,年僅17歲的王某為買“蘋果”手機,經仲介牽線,決定賣掉自己的一隻腎。2011年4月下旬,王某與腎移植的“受體”先後來到郴州,何偉電話邀被告人宋忠於(雲南省某醫院泌尿科副主任醫師)為其施行移植手術,還請來郴州市某醫院泌尿婦產科護士和被告人楊峰(郴州市某醫院急診科醫生)作為手術助手,被告人張紅傑由被告人蘇開宗安排作為護士,于4月28日在郴州市某醫院對王某和“受體”分別進行了腎切除和移植手術,被告人何偉等人從中獲利。

公訴機關指控9名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其中被告人何偉、尹申、唐世民、宋忠於、蘇開宗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其餘被告人系從犯。

被害人王某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向9名被告人及郴州市某醫院、上海某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了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