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式宣布毗鄰機場五地轉讓無效

【本報訊】政府正式宣布,毗鄰仔偉龍馬路和雞頸馬路之五幅土地,因土地權利的轉讓涉及不法行為,於2006年確認同意轉讓該五幅土地批給及修改土地批給合同之行為無效,具體內容刊登於昨日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根據終審法院的裁判,五幅分別名為“1c”地段、“2”地段、“3”地段、“4”地段及“5”地段的位於仔雞頸馬路之土地,其臨時租賃批給所衍生權利的承讓公司甄選程序因涉不法行為,令該程序存有瑕疵。

特區政府今年6月展開宣告2006年確認同意轉讓該五幅土地批給及修改土地批給合同之行為無效的程序,其後利害關係人向政府提交了書面意見,政府經分析後,依法決定宣告有關行為無效。

有關決定已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而續後政府會依法跟進2011年公佈的修改批給的批示,並適時對外公佈跟進的結果。

另外,因五幅土地的轉讓及批給合同修改的行政行為無效,已繳納財產移轉印花稅的「御海‧南灣」買家(納稅人),倘獲項目發展商退還已繳交的樓款,即日起可附同退款證明文件,向財政局申請退還稅款。

為方便申請人,澳門財政局在三處地點接收申請:(1)澳門南灣大馬路575至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2)財政局仔接待中心;或(3)北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查詢請致電2833 6886稅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