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局責令西北航運本月內提交復航計劃

【本報訊】港務局責成西北航運快線有限公司(下稱西北航運)必須在本年8月底前提交復航計劃,否則將啟動取消其所持有之海上客運准照的法律程序。

港務局局長黃穗文在《2011/2012澳門水資源狀況報告》發佈會上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西北航運尚未完成船隻的維修工作,而現時香港西北航運快線有限公司仍未全數繳付屯門碼頭的所有欠款,屯門碼頭的出入境關檢服務已暫停。

港務局與香港相關部門一直保持緊密溝通,共同跟進這事件。據了解,香港政府已展開收回屯門碼頭的法律程序,但有關程序尚需一段時間方可完成。本澳港務局已責成西北航運必須在8月底前提交復航計劃、公司的財務和債務狀況等資料。

根據《海上客運行政法規》,船公司有義務採取措施維持航線服務,如果西北航運未能在限期前提交復航計劃、或所提交的資料不能證明該公司具備復航的能力和條件,港務局將會啟動取消其持有海上客運准照的法律程序。

若證實西北航運無法繼續使用屯門碼頭經營航線,港務局亦會啟動取消其所持有之海上客運准照的法律程序。港務局將繼續跟事態的發展,適時對外公佈最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