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盡管多元也應理性辯論尊重不同觀點

特區政府教育暨青年局正在進行《澳門青年政策(二零一二——二零二零)》的諮詢工作。這是近年來尤其是第三屆特區政府履職後,又一項大型的公共政策諮詢工作。在推出系統性的新政策之前,進行公眾諮詢,這是符合群眾路線及公開透明原則,尊重群眾意見的體認,也是落實「決策科學化」、「法律民主化」的要求。實際上,在現代社會中,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是不可分的,所謂決策科學化,首先就要民主化。沒有民主化,不能廣開思路、廣開言路,就談不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群眾的創造智慧,尊重實踐經驗,就沒有科學化。反過來說,決策科學化必須有科學的程序和方法。否則只是形式的民主,而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所謂決策民主化,是指在決策的過程中,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不但要聽取學者專家的意見,也要聽取一般民眾的意見。不但要聽取正面的意見,也要聽取不同的意見。不但要在決策前聽取各方面意見,而且要在決策實施過程中聽取各方面的反映。總之,要廣納群賢,集思廣益,集中群眾的智慧,兼顧各方面的願望和要求,使決策充分解決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

因此,在特區政府青年政策的諮詢過程中,各方關心社會公共事務的人士和團體,尤其是直接在青年政策議題上,直接關係到其切身利益的廣大青年朋友和青年團體,均宜趁此機會,踴躍發表意見,協助特區政府制定好一套較好的青年政策,使之更貼近實際情況,更貼近澳門青年的實際需要,更貼近民意。

青年是整個社會力量中的一部分最積極最有生氣的力量。他們最肯學習,最少保守思想,最有衝勁。因而在關乎他們切身利益的青年政策的諮詢過程中,部分青年人必然會積極參與,踴躍發表意見,這已是可以預期。尤其是在近年新冒起的一些青年團體,或「突然閃亮」的「青年新星」,「疑似」有參與明年立法會選舉興趣,希望能在政制發展成果新增加的兩個直選議席中,「分到一杯羹」的青年議政好漢,就更不會在這次青年政策諮詢工作中「缺席」。因而這個青年政策諮詢工作的熱鬧程度,極有可能會絲毫不遜色於去年底今年初的政制發展諮詢工作。倘果如此,就是好事,可以透過熱烈的討論以至是激烈的爭論,使特區政府的青年政策成為能夠照顧到各方面利益,不會產生任何「傾斜」的主流共識。,

實際上,在上週五的首場青年政策公開諮詢中,及本周日有關青年政策的「澳門論壇」中,就已見激烈爭論場面。各參與者從自身的利益立場出發,提出不同的觀點意見,以至發生爭論,迸出火花。由此推理,在長達兩個月的諮詢期內,還將會有更激烈的爭論。因為在這兩場交鋒中,某些平時言論就很「出位」的團體或人士,尚未「出場」。倘他們加入辯論或爭論,相信場面及論點論據將更為精彩。

辯論激烈,這是正常現象。澳門是個多元社會,人們持有各種不同立場觀點,不可能完全統一。何況,從兩場交鋒中所反映的最熱點問題看,《澳門青年政策諮詢文本》被抨擊為「傾斜社團」,確也是存在著這種跡象。因此,引起部分參與辯論者的強烈不滿,並因此而發生激烈爭論,並不出奇。只要這些辯論以至是爭論是實事求是的,是說理並以理服人的,而不是意圖以「語言暴力」來壓倒對方的,辯論再激烈也無妨。既然要參與辯論,就必須牢記戈爾泰的名言,「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也要誓死捍衛你的發言權」。這就是對民主、自由的應有態度。既然是民主,就是百家爭鳴,百花齊放,讓人暢所欲言,把想說的話都說出來,而決不是只有自己「一言堂」,只有自己「絕對正確」。對不同意見,可以批評反駁,但就不能搞人身攻擊,使用情緒化的語言,更不能施行「語言暴力」。即使認為自己的觀點正確,也只能是代表自己或與自己立場相近的群體,而未能代表全體,更不能絕對化。只有經過辯論,讓各種不同意見都能充分發表出來,供市民大眾進行分析對比,才能去粗存精,去偽存真,才能求同存異,化異為同,取得最大程度的共識。須知道,要人家服,只能說服,不能壓服。壓服的結果總是壓而不服。以壓服人是不行的。一定要通過說理的方法,來讓人家接受自己的觀點。

很遺憾,可能是個別參與辯論的人土急於出位,也可能是其要藉此機會為自己明年參選立法會議員「造勢」,在發表意見或辯論中,就打著「民主」的旗號,行反民主之實。只有自己的觀點才是正確,別人的意見就都是「不正確」,甚至使用語言暴力。如果說,這種表現是由以「肢體語言」來代替理性表達的「憤怒青年」作出,或許是見怪不怪的話,那麼,卻是由以教書育人為職業的大學教授作出,那就是作出極壞的示範了。——自己的身子尚且不正,又如何能向自己的學生作出正確的示範?尤其是在週日的「澳門論壇」中,澳門大學一位副教授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斥罵其學生(但此「學生」卻澄清並沒有受教於他),還冒出有辱其老師斯文的詞語來,就更令人目瞪口呆。這樣的老師,端的是教壞學生。

這位副教授,據說在澳門大學是專門教授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科的,因而在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等政治度較高的社會事務上,積極參與,這是其本身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也是貢獻其學術專長的適當場域。即使有人質疑他這樣做是要為自己參選立法會「造勢」,只要他符合《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具有選民資格及作了選民登記,也是他應當享受的政治權利,無可厚非,更應給予尊重。但既然他認為澳門的公民素質有待提高,就更應充分發揮其學術專長,以其所學所擁有的學術專業知識,來向社會解惑授業,理性分析和批判社會上的不夠進步之處,引導社會向上發展,而不是像台灣、香港的一些政客那樣,熱衷於大搞「踢館」等肢體行動,並在政策討論中放棄自己理論學識之長,不是進行理性討論,而是情緒化地對不同意見者進行人身攻擊,甚至使用語言暴力。

如果這位大學副教授真的希望能藉此來為自己參與立法會選舉「造勢」的話,可能會適得其反,流失選票。這是因為,盡管澳門居民的公民意識已經抬頭,對社會上的某些因循守舊保守現象也有所不滿,但並不等於他們就完全接受台灣、香港政客的那一套手法,他們對祈求社會和諧的意願和心理仍然很強,不願看到發生肢體和語言暴力,更不屑於那些「踢館」行為。請看,三年前的立法會選舉,那些動輒就能「號召」數千人上街遊行,並以其與警察激烈對抗而上了港澳報章頭版頭條的「行動派」,其得票率卻是極低,與其在發動「五一遊行」時的「影響力」相比,呈現出嚴重的不對稱,根本不成正比。由此可知,使用「暴力語言」及施行「踢館」行為,是將會無助於其為參選而「造勢」意圖的實現的。——倘其真的有參選立法會的計劃,並是有此「造勢」意圖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