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子被起訴醉駕過失殺人

【本報訊】檢察院完成一宗醉酒駕駛及過失殺人案的偵訊,起訴涉案男子醉酒駕駛及過失殺人。

案情顯示,涉案被告爲的一名31歲香港男子池某, 2012年6月19日晚被告與朋友喝過酒精飲料消遣後,當晚11時許駕駛輕型汽車沿仔柯維納馬路運動場圓形地往澳門賽馬會方向行駛。適逢受害人林某從澳門賽馬會巴士站附近橫過柯維納馬路,待被告見到受害人時因車速快而收擎不及,將左轉仍無法避免與被害人相撞,導致被害人被撞飛30米倒地。被告駕駛的輕型車繼續高速前衝,截斷賽馬會門前行人路的4棵樹後又撞向賽馬會門前欄杆才停下。交通警接報後到場對被告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爲每升血液酒精濃度2.22克 ,事故發生時,路面濕滑、街道有照明、交通順暢。受害人林某被送至醫院搶救後於翌日凌晨死亡。報告證實碰撞導致被害人頸椎、胸椎、椎間盤等多處骨折,傷勢嚴重導致死亡。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爲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案件的被告人觸犯醉酒駕駛罪、過失殺人罪。故依法對被告提出控訴,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審理。被告人不僅酒後駕駛,還嚴重超速,並且駕駛時不履行謹慎注意的義務,導致惡性交通事故,嚴重破壞了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