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披露王立軍案件

中新社北京9月19日電 9月17日至18日,王立軍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依法開庭審理。

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社19日播發6000多字的長篇報道《在法律的天平上》,披露王立軍案件庭審及案情始末。報道稱,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王立軍自行委託的兩位律師進行了辯護。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被告人王立軍,1959年12月26日出生,內蒙古自治區阿爾山市人。2007年底,時任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與薄谷開來(已判刑)結識。後王立軍被調往重慶市,先後擔任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副市長等職,一直與薄谷開來一家來往密切。

該報道按時間順序,用“徇私枉法、矛盾產生、私自出走、揭露案情、牽出他罪、檢舉立功”六個關鍵點詳細披露了王立軍案件的全過程。

報道說,相關證人證言顯示,2012年1月28日,王立軍向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反映薄谷開來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並被打了耳光。

2012年2月6日至7日,重慶市原副市長王立軍私自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滯留,在國內外造成惡劣影響。事後,偵查機關依法對此進行調查。

薄谷開來及其子薄某某與尼爾伍德因經濟利益發生矛盾,薄谷開來認為尼爾伍德威脅到其子人身安全。

2011年11月12日,經與薄谷開來等人商議,王立軍以尼爾伍德涉嫌毒品犯罪為由,安排對其實施監控。

11月13日晚,薄谷開來、張曉軍(重慶市委辦公廳原工作人員、薄谷開來家中勤務人員,已判刑)在重慶市南山麗景度假酒店將尼爾伍德投毒殺害。當晚12時許,王立軍與薄谷開來通電話,得知其在酒店與尼爾伍德見面、喝酒等情況。

11月14日中午,薄谷開來在自己住處當面向王立軍講述了其投毒殺害尼爾伍德的具體經過,王立軍進行了秘密錄音。

薄谷開來在證詞中說:“11月14日中午,王立軍來到‘三號樓’(薄谷開來住處),當天見到王立軍以後,我詳細告訴了他13號晚上我去見尼爾及實施投毒的過程。他讓我不要再去想這件事,今後這事和我無關了,還讓我把案件的記憶抹去。我講我有點擔心,他講過一兩個星期就好了。”

11月15日,尼爾伍德被發現死亡後,王立軍指派與薄谷開來關係較近的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郭維國(已判刑)負責該案的辦理,但沒有向郭維國等辦案人員告知其所掌握的薄谷開來涉嫌殺害尼爾伍德並有錄音證據的事實。王立軍在供述中稱:“當時自己的私心佔了主導,不想直面這個案件。”

11月16日上午,郭維國、李陽(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總隊長,已判刑)、王鵬飛(重慶市公安局技術偵察總隊原總隊長、渝北區公安分局原局長,已判刑)、王智(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原常務副局長,已判刑)做出尼爾伍德係酒後猝死的結論,王立軍未提出異議。

王立軍在供述中稱:“到重慶以後,我就經常去薄谷開來家。我覺得薄谷開來對我挺不錯的。”我明知該案如果他殺成立,會是重大案件,但為了不得罪薄谷開來,我回避了這個案件。“說句實話,這個案件如果不是牽涉到薄谷開來,我肯定會安排多管齊下,早就把這個案件查清了。”

報道指出,雖然王立軍與薄谷開來關係密切,但並不意味著沒有矛盾。證據顯示,“1115”案案發前,王立軍和薄谷開來就因為種種原因產生過矛盾。

“1115”案件發生後,薄谷開來擔心案情暴露、採取了毀證等一系列行動,王立軍對薄谷開來不斷折騰、知情面不斷擴大產生不滿。

2011年12月14日,薄谷開來專門設宴,請參與“1115”案件辦理、替自己掩蓋殺人行為的李陽、王鵬飛、王智等人吃飯。

王立軍在供述中稱,第二天,郭維國帶著王智和王鵬飛來到北京,我當著郭維國的面把王智和王鵬飛罵了一頓。我認為應該是我罵他們的話傳回了重慶。從去年12月14日以後,薄谷開來就跟我變臉了,接觸的時候就不一樣了,沒有以前熱情了,開始對我防備。郭維國、王鵬飛、王智證言也證實了上述情節。

2011年12月底,王立軍身邊4名工作人員被非法審查。王立軍和薄谷開來的矛盾越來越大。

相關證人證言顯示,2012年1月28日,王立軍向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反映薄谷開來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並被打了耳光。當時在場的郭維國在訊問筆錄中稱:“打了王立軍,這個矛盾就公開化了。”

矛盾激化後,王立軍當日即安排李陽等人重新調取證人證言,妥善保管尼爾伍德心血等關鍵物證,重新整理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害尼爾伍德的證據材料,並提供了其秘密錄音資料。後又將整理的卷宗交由李陽等人轉移、保管。

2012年2月2日,王立軍的重慶市副市長工作分工被調整,不再兼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職務。2月初,王立軍身邊另外3名工作人員又被非法審查。王立軍感到自身處境危險,遂產生叛逃的想法。

2月6日,王立軍以洽談工作為由,藉故取消原定公務安排,于當日14時31分私自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

起訴書顯示,在美領館內,王立軍與美領館官員就環境保護、教育、科技等事項作了短暫交談後,即稱因查辦案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請求美方提供庇護,並書寫了政治避難申請。

經重慶市和中央有關部門勸導,王立軍于2月7日23時35分自動離開美領館,願意接受調查。

王立軍離開美領館後,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了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害尼爾伍德的問題,提供了所整理的相關證據材料,還寫信給李陽要其向復查尼爾伍德死亡案件的有關公安人員交出心血等關鍵物證。

王立軍案偵查過程中,有關方面陸續接到對其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的反映和檢舉,偵查機關經依法調查取證,掌握了相關證據。

王立軍涉嫌受賄的主要事實是:2009年4月,王立軍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其一直系親屬調北京某部門工作,因為沒有房子,收受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出資人民幣285萬餘元人民幣在北京購置的兩套住房,並以其岳父名義辦理了購房手續。事後,王立軍當面向徐明表達了感謝。同年7月,王立軍接受徐明的請托,指令重慶辦案部門將已羈押的潘某、王某、張某予以釋放。

報道指,王立軍在接受調查期間,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

王立軍在法庭最後陳述時表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我知罪、認罪、悔罪。”他說,我的行為是犯罪行為,希望通過審判挽回和消除在國際國內所造成的嚴重影響,同時希望通過審判警示社會,讓更多人從我身上吸取教訓。面對培養關心我的組織、社會各界和親人,我要在這裡真誠地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讓你們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