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儀指殘評粗疏乏推廣 仍有殘疾者未享法定福利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美儀指殘疾評估制度推廣不足,殘評粗疏,仍有殘疾者未能享受法定的福利及服務。

陳美儀說,政府為協助本澳殘疾人士復康及獲得護理,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分別於去2011年1月和8月制定了《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及《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兩制度實施已超過一年,成效如何,社會關注。

她指出,政府推行兩個制度前,曾按人口比例推算澳門約有3萬殘疾人士,截至今年8月,當局共收到10,603宗殘評申請,已完成評估的有9,719宗,當中被評為“不符合殘評法則為1,162宗,約佔12%。從以上數字中看到申請殘評數字與原先估計數字出現頗大差距,據瞭解原因很多,包括一、申請手續繁瑣,殘疾人士需要前往多個不同部門辦理申請手續,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和家人深受困擾。殘評機構輪候時間頗長,從遞交申請表至領取登記證需時數月至一年;二、評估機制粗疏、標準落後,當局現時只將殘疾人士簡單劃分為六類殘疾(視力、聽力、語言、肢體、智力、精神)和四個級別(輕、中、重、極重),相對鄰近地區明顯粗疏。評估機制欠細化,直接影響評估準確度和合理性,容易引起誤評,對申請者不公平;三、缺乏宣傳,服務用途狹窄,殘疾人士經評估及獲發殘疾證後,除可享由政府承擔的每年一次性殘疾津貼、免費公立醫療服務、巴士乘車優惠等福利外,殘疾證就再無其他作用,未有發揮評估及發證制度多面性應有功能。

陳美儀質詢當局:

1.社會工作局於2012年5月在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中表示,全力爭取於今年上半年完成2011年全部申請個案的評估,將在下半年邀請中國殘疾人士聯合會的專家來澳,對殘評準則、安排和程序作全面檢討,並對相關法律進行適當修訂,現在已踏入9月,有關殘評工作進展如何?何時可以展開全面檢討殘評制度的程序?

2.殘評制度推出一年多,宣傳卻有限,殘疾人士及其家人對評估制度和應有權利理解不足,減低申請意欲,加強宣傳和推廣殘評證,有助擴闊殘評證適用範圍,鼓勵更多隱性殘疾人士走出家門接觸社會,以接受合適的復康及護理服務,得享政府德政,當局有否考慮加強推廣殘評制度?具體計劃如何?

3根據《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行政法規規定,申請人的評估報告內容將被登錄於「殘疾評估資料庫」,以供特區政府制定政策及規劃服務時參考,但當局至今未公佈建立資料庫情況,亦未有為不同類別及程度殘疾人士提供配對服務。建立殘疾人士資料庫進展如何?可否提供具體工作時間表?對於制訂為殘疾人士而設的配對服務,當局又有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