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稱修訂兩法民調依法判給

【本報訊】新聞局稱對有團體就《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向審計署遞信作出回應。

新聞局稱,2011年3月至5月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期間收到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和澳門大學兩份標書。

根據《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的規定,甄選委員會舉行了多次會議,對投標人所建議的工作計劃中的調查對象、民調方式、研究資料基礎、團隊成員的相關學術水平、工作經驗和國際經驗,以及服務的價格等因素,進行了綜合分析並考慮組成投標書的各項要件,認為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建議引入的國際先進調查方法 - - 商議式民意調查法(Deliberative Polling,簡稱DP),符合服務的要求和希望達至的效果。本局最終將服務判予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服務為期一年。整個過程嚴格按照公開招標的法律進行,且公開和透明。

由易研方案、美國史丹福大學、葡國里斯本大學學院及香港浸會大學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團隊,從2011年9月份開始,根據服務合同的規定,展開了文獻分析、案例搜集、製作平衡資料、設計問卷、構建專有網站、針對公眾及傳媒進行商議式民調等大量工作。期間,4個研究團隊共13位全職人員和218位調查員和工作人員,進行了3次問卷調查。在2011年12月4日舉行為期一整天的商議日,出席者有500多人,包括277名市民、29位傳媒業界人士、56位海外專家和學者、58位本地社會人士及記者,還有80多位研究人員、其他輔助工作人員及中葡英三語的同聲傳譯員。

易研方案按照服務合約分別於2012年3月及8月向新聞局提交了商議式民調中期報告和中英雙語的期末報告。這份期末報告無論從質與量,都體現了研究團隊的高度專業和付出的大量努力。研究結果將為特區政府下一階段展開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科學依據。對於研究團隊圓滿履行服務合約要求,並提供了客觀、科學和專業的學術研究服務,新聞局予以肯定,並感謝研究團隊付出的努力。

是次民調結果不但具科學性和代表性,亦是一次難得的機會讓民眾實踐平等的公民參與,從研究數據得知,這有助提高市民對公共議題的認知、促進社會溝通,以及提高公民素質,具有深遠的社會意義。修改《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的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的所有內容,均已上載至本局網站,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