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劉仕堯「去職」傳聞想到的幾個問題

有關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將會在今年十二月「去職」的傳言,正在持續發酵。盡管工務運輸司司長辦公室發出消息予以否認,但這只是當事人的幕僚機構的「象徵式回應」,連當事人自己的「自說自話」都說不上,更沒有得到更高層的「背書」,因而仍然缺乏公信力。應由更高一級至少是特區政府發言人作出澄清。否則,就如關翠杏議員所指出的那樣,由於事件涉及到主要官員,會對整個社會帶來很大影響,而政府卻一直保持沉默,只會令社會不斷出現各種猜疑,對社會絕對不是好事。而唯一可以證明傳言屬真與假的,只有政府,即使行政長官不回應事件,政府應透過新聞發言人澄清真偽。如果傳言屬實,政府應清楚交代後續工作,包括繼任人選;倘不是事實,則應澄清,絕對不應任由傳言在社會上不斷發酵,影響政府施政及引起居民對政府的質疑。

實際上,在坊間,或在網絡上,對「劉仕堯將去職」的傳聞都有很多議論,對特區政府的形象極為不利,有的直接影響到特首崔世安的個人形象,如果未能及時處理好,可能將會使澳門特區及特區政府陷入政治危機。而這種政治危機,比過去僅是局限於突發意外事件的公共管治危機的「殺傷力」更大,千萬不要疏忽。作為在特首選舉中「網絡暴力」及負面傳聞受害者的特首崔世安,由於今次「劉仕堯將去職」的傳聞中,也有一些具有「項莊舞劍」之態,因而崔特首有必要及早進行澄清,將有可能會爆發的政治危機消弭於萌芽狀態。

由「劉仕堯將去職」傳聞及因此而引發的種種議論,引帶出幾個值得重視和思考的問題。其一,就是如何更好地發揮特區政府發言人的作用的問題。就在「劉仕堯將去職」傳聞「出街」的前幾日,澳大傳播系副教授林玉鳳就已針對近期本澳接連發生紅街市「桃花崗」公地變私地事件、路環九澳清遷爆發衝突、新口岸輕軌走線等多項涉及跨部門的重大社會事件,但特區政府卻竟然沒有主動舉行聯合記者會向公眾清楚交代,批評特區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幾乎名存實亡,並指出隨著政府訊息發放的透明度愈來愈不足,令公眾感覺被蒙在鼓裏,漸漸形成公眾對政府的懷疑和質疑愈來愈多,不信任愈來愈深,此舉嚴重妨礙政府施政,長遠下去會變成「政府講乜市民都唔信」,此舉嚴重妨礙政府施政,促請政府有必要努力做好訊息透明的工作。林玉鳳還指出,設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目的並非只是回應傳媒提問,亦是一個與公眾溝通,回應社會疑問的重要渠道。遇上各項重大社會問題和公眾的質疑時,政府應更快和更主動出來澄清各項問題和作出解畫,盡快釋除公眾對政府的疑慮,才能有助政府施政;同時她建議新聞發言人制度應設立恆常發布機制,可相隔一個月甚至兩個星期舉行一次發布會,定期總結政策的成效、介紹新政策,回應傳媒種種提問,就事件作出澄清等。

林玉鳳的批評言猶在耳,就又因為「劉仕堯將去職」傳聞因得不到政府發言人的及時澄清,而致愈演愈烈,正在向著有可能會惡化為政治危機的方向發展。或許,是由於政府發言人譚俊榮身任特首辦主任等多項重要職務,每天都忙得不亦樂乎,難以顧及發言人的職能。實際上,譚俊榮身上所承擔的職能和任務,每一項都是「任重如山」,必須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周身刀,把把利」,不能絲毫有所疏漏,也就難以兼顧發言人的職能。何況,一個人的精力再充沛,總不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二十四小時都處於「候營」狀態。為了譚主任個人的勞逸結合,身體健康,更是為了特區政府訊息發放的透明度,強化「陽光政府」的形象,似是應當設立專職的政府發言人。

在設立專職發言人之後,可能會因為其並非是特首辦主任,職級地位較低,難以掌握準確的政府信息,將會影響發言的品質以至是公信力。這除了要求發言人提高發言藝術,掌握靈活應對的技巧之外,還應對其工作提供便利。比如,可以列席特區政府的決策會議等,讓其充分瞭解及掌握政府的決策內容及思路,使其能夠精準地闡述及解釋政府決策,並妥適地回應媒體的查問。在內地,就有這種制度,擔任發言人者,及必須準確表達黨委和政府決策的機關報的負責人,都可列席黨委和政府的決策會議。

其二、不管劉仕堯的職位是否有異動,都已是到了讓五位司長以至是局長們「乘坐音樂椅」,進行重要職務據位人「交流」的時候了,有必要籍此機會,落實特首崔世安關於「政府正研究對整個特區政府架構進行評估,希望理順架構及部門職能」的施政理念,以更有利於實現崔世安「陽光政府」施政理念,及消除產生貪賄、利益小圈子現象的土壤的問題。實際上,現時的五個司的據位人,及絕大部份的局長,在回歸後的十二年間,尤其是在連特首也已依法「更換」之後,除個別有所調整的之外,基本上都是十二年前澳門回歸時的班底。可說是「十二年不變」,亦即佔去了《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四分之一。這是不符合「穩中求進」的治區理的理念的,也將會不利於反貪倡廉,更不利於提高行政效率。

不要說在西方實行政黨政治的國度,「連選得連任一屆」及政務官不能在同一職位任職過久,已經成為政治生活中的普世價值之一,就是在內地,也已確立「官員不能在同一崗位任職超過十年」的制度,因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就有「交流」的規定。公務員實行「交流」,有助於開闊公務員的視野,豐富公務員的實踐經驗,更生公務員的知識,提高公務員的管理水平;可以達到人和事的最佳結合,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有助於實行公務員迴避制度,加強公務員隊伍的的廉政建設,防止公務員久居一處而形成各種關係網,同時還可避免因公務員長期在一處任職而出現的因循守舊、封閉僵化現象,以利於增加公務員的責任感、進取心,更好地開創新的工作局面。

因此,在特首崔世安的政務運作已走上正軌的情況下,該是趁著「劉仕堯將去職」傳言正在發酵之際,到了為配合其「理順架構及部門職能」的施政構思,兌現其競選特首時,對行政長官選委會中不少委員和許多社團、行業代表作出的調整司級官員的承諾的時候了。尤其是應當注意對與落實貫徹「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中國—葡語國家經貿論壇」,以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相關的機構據位人的補強。

其三、是對於劉仕堯本人,也應以「一分為二」的觀點看待。只要不是外傳的與特首意見不和,就應多給予理解和支持,要瞭解「犯錯誤」的特殊「背景」尤其是連一些網民也已看到的「代人受過」,更要允許人改正錯誤。否則,可能會形成「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無人敢於負責任的怪現象。實際上,撇開網路上那些傳聞不談,僅就事論事而言,劉仕堯是五名司長中,最累最辛苦也是最不討好的一個。他主管的事務,如土地、房屋、巴士加價、輕軌等,無一不是「燙手山芋」,司長都要出來當「救火隊長」,及時化解危機。但也都是與社會上某些既得利益勢力有矛盾的,無論是批地、收回霸地等均是如此,「順得哥情失嫂意」,堅持原則被罵,不敢堅持原則更是被罵。而且社會上似乎也是存在著一種不良傾向,「柿子專揀軟的吃」,多多少少都有一點「欺負」較為低聲下氣的劉仕堯的意思。就連公權力機關也有這種傾向,出現了特區成立以來,首次有廉署和審計署左右開弓同時點名批評的情況。既然如此,倒不如解甲歸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