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詢會否採保存措施免善豐歸責方逃責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偉智就善豐花園事件質詢政府,會否及時採取保存措施,免將來歸責一方藉各種方法逃避責任。

陳偉智指出,本澳近日接連出現樓宇結構安全的問題,嚴重損害小業主,影響他們的生活。雖然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強調,政府視善豐事件的跟進為重要工作,會盡快完成最終報告。可是時間若拖延太久才採取法律行動,責任方有可能利用各種方法尋找脫身,令受害者追討無期。為防止責任黑洞出現,當局必須立即展開行動。為預防類似的事件再發生,當局應主動展開驗測工作。

陳偉智質詢當局:

一. 現時的民事法律程序(包括嗣後的上訴程序),追討責任需時,為免日後無法令須承擔一方履行其賠償給付的責任,特區政府作為公庫的保管人,使用公帑墊支災民應急款項,已對事件須承擔者形成了債權,為保障債權和公款的安全,政府會否在掌握一定證據後,適時地採取民事訴訟程序中的「保存措施」,以防止須予歸責者藉資產轉移、破產等的財技手段,迴避賠償的責任?

二. 劉仕堯司長曾表示,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涉刑事歸責,政府必定追究,當局暫未報案。然而為保障善豐住戶的權益著想,當局會否提供法律意見或法律援助,協助住戶在符合法律要求情況下提出刑事告訴,以便檢察院及早介入偵查、鑒定和保存證據,讓發展商及承建商能舉証申辯,使責任因果關係盡早釐清?

三. 為避免類似善豐花園,鉅富大廈第三座等事件繼續發生,當局會否對懷疑存有問題的樓宇或個別前科不良的建築商所興建的樓宇,展開強制性驗樓工作,若發現問題即進行補救或歸責,以確使住戶財產和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