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8日電】中國大陸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李剛今天指出,
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問題何時推行,要等待香港政府諮詢香港市民後決定。
香港「商業電台」今天報導,在北京出席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李剛,在答覆媒體詢問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問題時說,這是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的責任,牽涉國家安全問題。
他說,何時推行要等待特區政府諮詢市民後決定。在回應有關「香港獨立」的問題時,李剛說,搞港獨是搞小動作,是不得人心的。
他又表示,任何社會,包括香港要安定和團結,才能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如果社會不團結,就不能形成一股力量向前發展。
在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向18大作報告後,李剛表示,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帶領香港發展經濟和推進民主,有很多有目共睹的成就,只要再給予時間,就可做得更好,中央支持梁振英政府依法行政。
基本法第23條條文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但沒有訂明須於何時完成立法。
特區政府曾於2002年啟動立法程序,但引起大部分市民反對,加上經濟不景氣等因素,2003年引發50萬人上街,政府最後擱置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