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街坊總會理事長吳小麗表示,從2011年人口普查的結果顯示澳門現時65歲或以上的老年人口佔全體人口的7.2%,反映本澳已踏入「老齡化社會」,同時,統計局有關數字亦指出未來老年人口在總人口所佔的比例也會愈來愈大,因此養老的退休保障及福利制度更需致力完善,建議政府明年增加社保養老金金額,讓全澳市民於年老時有確實的保障。
吳小麗強調,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當中第2條特別強調社會保障制度當中養老制度的重要性,然而澳門近年通脹持續,令許多退休長者的生活受到莫大的影響,現時社保的養老金上限為每月澳門幣2,000元,但事實上即使每月領足養老金上限,對其生活仍是杯水車薪,更遑論以此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素質。她建議政府明年調升社保養老金,每月增多金額澳門幣700-1000元,並建構科學合理的養老金調整機制,令長者的退休生活不受通脹等因素的影響,以符合特區政府讓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施政理念。
吳小麗指出,社保基金一直發揮著維持社會和諧穩定、保障居民生活安定的功能,因此維持社保基金的持續運作甚為重要。為確保社保的持續運作,《社會保障制度》當中就有提及受益人、僱主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承擔向社會保障制度提供資金的責任。但事實上,現時僱員、僱主每月只需分別供款澳門幣15元和30元,其餘部分依靠社會公共資源投入,存在很高的財政風險。為確保社保基金運作的可持續性,政府未來除繼續將公共資源投入社保外,社保會基金應以共同承擔的原則加以完善,加快研究落實僱主、僱員及政府共同承擔供款方式,在居民可承受的前提下有序調升供款,令社保基金能持續發揮其功能。
吳小麗表示,雖然特區政府於本年8月份通過了《公積金個人帳戶》法案,但這法案距離「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仍有一段距離,特區政府仍應以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為目標,加快落實雙層社保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建立,為居民提供較高品質的保障水平。除此之外,政府亦要研究包括住屋、養老、教育、就業、醫療和福利等在內的社會保障體系,讓全體居民能適時獲得適當的生活保障,促進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