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中產定義 協助邊緣中產

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經過研究及分析於近日提出了關於中產的定義,本澳中產收入階層是指個人收入介於12,000元至78,000元的居民,其範圍涵蓋就業居民和中小企業主。以薪酬作為界定中產的標準過於簡單,政府應充分借鑒及參考其他國家地區的做法,科學訂定關於中產的定義和條件,才能推出切合社會實際情況的政策,尤其是協助收入較低的“邊緣中產”,實際改善其生活水平及質素。

其他國家和地區對於中產的定義不同,的確很難用一個統一的標準來界定,但目前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部門或學術界多以綜合標準來衡量,如參考個人收入、家庭入息、存款、不動產、學歷、職業穩定性及消費模式等眾多因素。如果僅以個人收入水平來釐定中產的定義,則標準未免過於狹窄,並有失偏頗。

若以現時政府關於中產的定義,個人月收入達到12,000元就算中產階層的話,那麼對於一人家團和數人家團的意義則完全不同。對一人家團來講,月入12,000元,可以保證其生活相對穩定;但對於擁有一或兩個子女、且子女都在求學階段及其他家庭成員均沒有就業的情況下,12,000元可能僅夠日常開支而已,又怎能說這個人算是中產階層呢?

不能僅以個人月收入為界定中產的依據,欠缺科學性,應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標準,例如家庭收入及支出的比例、存款、不動產等經濟指標,亦應考慮到受教育情況、職業穩定性及消費模式等其他非經濟指標,再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綜合衡量科學釐定。如果關於中產的定義不科學、不清晰,則將會影響相關政策制定的科學性及合理性,希望政府能審慎思考。

中產定義中的月收入在12,000至78,000之間的跨度太大。同樣是中產,收入水平的差距大,實際的購買能力及生活質素情況也完全不同。以一人家團為例,月入在12,000元及78,000元的兩個人,就當前本澳高企的樓市價格而言,前者根本無能力買得起私人樓宇,而後者若工作穩定,相信買樓應不是難事。因此,在當前社會,月收入高於最低維生指數但不超過或徘徊於工資中位數附近的這群人或家庭,以政府目前對於中產的定義來說,這群人可稱為“邊緣中產”階層,由於他們的收入剛超出政府給予低收入人士家庭的各項福利政策的標準,不但無法獲得政府各項生活津貼,還要承受高樓價及通脹高企所引起的種種生活壓力,導致其衣食住行各個方面的生活質素均下降。她希望特區政府在扶助低收入階層市民的同時,亦應關注這群邊緣中產階層的需求,在協助置業、紓緩通脹等方面出台更多扶助政策,真正能幫助他們改善生活水平。

立法議員 梁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