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亮點:徵地改革重在理順利益

【中新社北京11月13日電】作為剛剛公佈的中共十八大報告中一大亮點,“改革徵地制度”再度引發輿論關注。

在論述“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中,十八大報告提出“改革徵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這不是高層首次提出這一目標,但將改革徵地制度寫入黨代會報告卻是第一次。”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孔祥智說,這一“升格”讓他“看到了光明”。

事實上,在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明確提出:“要精心設計徵地制度改革方案,加快開展相關工作,明年一定要出臺相應法規。”

在中國三十多年的城市化進程中,農村土地被大量徵收,土地增值收益巨大,但廣大農民幾乎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體系之外,徵地過程中發生的農民安置等問題和矛盾日漸凸顯,由此肇始的諸多問題,成為威脅社會穩定的一大因素。

“雖然現在已經提高了徵地補償標準,一畝地可以補償到15萬元人民幣,但政府轉手出讓可以獲得150萬元的土地收益。”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認為,這種徵地其實是對農民的傷害。”

孔祥智提供的數據顯示,在農民赴京上訪的案例中,70%左右是因土地問題而起,因土地上訪案例中70%左右則直指徵地問題。“可以說,不合理的徵地制度是城鄉發展不協調的一個具體表現”,他說。

客觀而言,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現代化的重要標誌,而城鎮化要快速發展,便繞不開徵地問題。

“現在不比10年、20年前,那時農民以拿到城鎮戶口為榮。今天的農民已越來越意識到土地的升值給他們帶來的潛在收益,這種土地觀念的改變使一些農民寧願不種也不願賤賣。由此造成的部分土地閒置,也導致了資源的浪費。”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胡定寰對中新社記者介紹。

胡定寰指出,徵地制度的改革“越早越好”。一方面,當下高速發展的城鎮化尚可稀釋大量閒置勞動力,另一方面,隨著農民土地觀念的進一步轉變,改革難度會日漸加大。

時近歲末,對於官方上年底提出的今年“一定要出臺相應法規”的目標,孔祥智坦言:“徵地制度改革今年在制度設計上未取得實質進展。這也從另一角度佐證了改革難度之大。”

儘管如此,十八大報告中重提此項,被普遍認為是中央推進徵地制度改革的決心與勇氣的體現。這一改革,無疑是中央致力於解決好“三農”問題這一“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一個注腳。

“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十八大報告承諾。

“在這樣的方針指引下,徵地制度改革預計將在未來一年得以推進。”孔祥智稱:“改革的關鍵在於理順地方政府、開發商與農民之間的利益關係。”

有分析指出,徵地制度的改革,亦關乎中央與地方利益關係的理順。鋻於地方財力與事權不相匹配的體制助推了地方政府的“賣地”衝動,加快改革財稅體制,健全中央與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機制,也須儘早付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