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分好蛋糕,也要做大做好蛋糕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向立法會發表題為《增進民生福祉,立足長遠發展》的特區政府二零一三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隨後又在特區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就明年度「施政報告」回答記者的提問。今天,崔世安還將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就明年度「施政報告」回答議員的提問。

崔世安昨日發表的「施政報告」,如同往年那樣,將主要篇幅擺放在明年度的施政重點方面。但對今年度的工作總結,更為集中簡結,而且並沒有以單列章節處理,只是以類以「導語」的形式簡單略過,對澳門特區過去的一年所取得的令到臨近居民羨艷的成績,包括在歐美各國陷入金融及財政危機,遴近的一些地區也遇到發展瓶頸的情況下,澳門地區仍能獲得本地生產總值同比實質增長百分之十二點六,失業率僅為百分之二等驕人成績,也只是簡略提過,並不居功自傲,留待世人評說,樹立了一種清新的「政府工作報告」類型政府公文的文風。

實際上,近年來澳門特區政府從政府總部到下屬各司長級及局級部門的文風,都發生了程度不同的顯著變化。摒棄了過去尤其是回歸前的「西文中譯」式的佶屈聱牙,及深受「電視文化」影響的粵式口語文風,無論是結構安排還是遣詞用句,都朝向規範化標準化發展。這也可說是澳門回歸祖國在公文寫作領域所帶出的新風,摒棄了過去帶有殖民色彩或地域主義的文風,為統一祖國的語言文字規範進行了可喜的嘗試。

而這份題為《增進民生福祉,立足長遠發展》的「施政報告」,在結構安排上,作出了新的嘗試。可以說,其第一部份說的是如何「分好蛋糕」的問題,第二部分說的是如何「做好做大蛋糕」的問題,第三部份則是發展好民生和經濟的基礎上,調適上層建築,以適應民生和經濟更好地發展的問題。這個排列方式,符合目前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也在試圖能更好地解決所遇到的問題。而澳門目前社會問題錯綜複雜,多元交疊,但歸根結底集中在三點,其一是居住難的問題,其中也包括了樓價過高;其二是貧富懸殊,分配不公;其三是通貨膨脹,無論是收入高低者都同受影響。隨著「萬九公屋」和「萬九後公屋」計劃的陸續完成,低收入居民的居住難問題應當是能夠得到基本的解決,但還需再接再厲,設法解決中等收入階層的居住難問題。在第一個焦點獲得解決後,第二、三個焦點就成為當前特區政府施政的主攻方向。「施政報告」似是將較多的篇幅放在第二點之上,這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但對第三點則著墨不多。雖然過去已經想方設法,並爭取到中央有關部門的支持,保質保量地供應副食品,但通脹率較高的問題仍是嚴重影響澳門居民生活品質的重要問題,不可輕怠視之。

「分好蛋糕」,就是要讓全體居民都能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說到底,就是要讓所有居民「勞有所的,做有所值」,逐步消除貧富差距,實現公平正義,初級社會和諧。實際上,中國自古就有「不患貧而患不均」的思想傳統,澳門特區作為一個以中國人為主的社會,當然也有這種思想。雖然澳門特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但按照現代資本主義的理論,也應安排好社會福利,減低基尼系數。而在目前,澳門特區的貧富差距日益擴大、財富越來越集中到少數人手中,分配失范自然導致分配不公,「蛋糕」也就沒讓更多人嘗到甜頭。此不僅影響到人民幸福,更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這就需要分好「蛋糕」,祭出公平正義之刀。

因此,「施政報告」將「構建施政長效機制,共建共享發展成果」,擺放在二零一三年施政重點的第一位階。這就是「分好蛋糕」,將經濟發展的成果,合理地分配給創造社會財富的全體居民。而「施政報告」提出的住屋保障、中等收入階層受惠點、醫療保障、社會保障、教育福利保障等一系列惠民措施,都在在體現了這個思路。尤其是在許多以現金分配為特徵的項目,如現金分享、醫療券、學費津貼等方面,都是「還財富於民」的具體做法。

當然,這些只是短期操作措施,也只能暫時消彌民怨,不可能解決長遠的問題。關鍵是要有一個長效機制,並設法提高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並壓仰通脹率及中小企業的生產成本。否則,提高的收入無法趕上通貨膨脹,居民辛勤勞動的成果,特區政府的好意,都被其抵銷貽盡。在這方面,「施政報告」也提出了若干措施,但仍不足夠,尤其是在內地的通脹率已下降到合理水平之下,澳門的通脹率仍然高踞不下。這就更「考」特區政府的「功夫」了。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前不久提出應對美國第三期寬鬆量化的對策,此只是為其一,如何應對因內部消費增長的因素,仍未處理好,還須多下功夫。

前不久,政策研究室發文談到對「中產階層」的研究,而「施政報告」的表述則是「中等收入階層」,似是更為準確合理些。因為「中產階層」有以社會學和政治學的不同概念。以收入為衡量的是社會學的標準,而政治學則是以職業為主。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呂大樂就指出,「就香港而言,月薪二萬到五萬港幣完全可以排到中等收入群體了,但是,這並不是等同於你就成了中產階級,還要看你住的房子的房價,你的消費方式,是否住在體面的樓盤,是否有定期的渡假等等」。呂大樂界定中的香港中產階級更重要的是按職業群體劃分,同時強調「他們是成功透過教育渠道和憑著學歷文憑而晉身。」這就是政治學上對「中產階層」的定義標準了。實際上,政治學上的中產階層概念,是指除了「財富」之外,還包括職業和社會地位。據西方政治學的主流論述,中產階層的劃分標準通常有兩個,一是職業,二是人均或家庭收入。從經濟地位、政治地位和社會文化地位上看,他們均居於現階段社會的中間水準。在職業上,他們大多從事腦力勞動,主要靠工資及薪金謀生,一般受過良好教育,具有專業知識和較強的職業能力及相應的家庭消費能力;有一定的閒暇,追求生活品質,對其勞動、工作物件一般也擁有一定的管理權和支配權。同時,他們大多具有良好的公民、公德意識及相應修養。因此,中產階層由於處於優越的職業地位,往往就成為參政議政的主力軍。實際上,在西方民主社會中參加代議士選舉的,大多是律師、教授、會計師、醫師等專業人士,而且也往往容易當選,成為社會大眾的代言人。因此,從政治學的角度看,中產階層的成長壯大,有利於民主政制發展成熟。

老實說,如果是以政治學的理論來衡量,澳門的中產階層並未發展,更未強大、成熟。不但是其人數在總體勞動人口中所佔比例並不大,而且也缺乏積極參政(不是議政)的膽色和表現。實際上,在近年的立法會直選中,鮮見有律師、教授擔當各參選組別的第一候選人,而是讓位於非專業人士。這與西方社會、即使是我國台灣地區的律師、教授、醫生等專業人士「自舉大旗」參加直接選舉的普遍現象相比,仍有較大的距離。

因此,「施政報告」改而使用「中等收入階層」的表述。這與世界銀行將年收入在八萬元至七十萬元之間的家庭列入「中等收入家庭」範疇的標準是較為接近的。國內外的發展經驗表明,中等收入群體是社會的「穩定器」。而政策研究室對這個階層開列的收入範疇有所擴大,尤其是其「低位階」下降,就便於特區政府在推行照顧「中等收入階層」政策後,令到更多的人可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