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應認真貫徹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

劉紹滿

受到舉世矚目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已隆重召開,胡錦濤總書記在報告中清晰指出,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胡錦濤並強調,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作為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澳門特區,更是需要認真貫徹胡錦濤總書記的指示精神,在未來施政的過程,反腐倡廉是不可少的施政目標,為打造陽光政府及廉潔政府奠定堅實的基石,樹立廉潔的公務員形象是十分重要的,並且再也不能讓“歐文龍”的腐敗文化繼續殘留在公務員隊伍之中。當局在未來除依法施政與司法獨立外,需要加強反腐倡廉的施政理念,建立廉潔的公務員隊伍,相信未來的施政定會得到更多社會各界的支持與擁護。

對於推行廉政建設,首先要對廉政的基本內涵進行科學、準確的界定。從文字解釋學上看,“廉”即廉潔,“政”即國家政權機關及其公務活動,廉政即“廉潔的政治”。廉政包含四個要素:一是“廉正”,指政府及其官員在履行公務、處理問題的過程中廉潔而公正、廉潔而正直,不貪汙、不受賄、不枉法,二是“廉樸”,指政府及其官員取之於民者少而用之於民者多,三是“廉節”,指政府及其官員在國家管理活動和處理與社會公共事務有關的活動中具有清廉無私的品德或節操,也稱廉德,四是“廉制”,即有關廉政的制度。還有學者從廉政的內容出發,認為廉政的基本涵義有四:其一,就“政局”而言,要造就一個公正清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圍,其二,就“政制”而言,要建立廉潔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其三,就“政策”而言,要制定並嚴格實施確保政治清明的政策和措施以取信於民,其四,就“政德”而言,要求各級官吏樹立廉潔奉公的官德和不貪不淫的私德以為民之表率。簡言之,所謂“廉政”就是公正廉明的政局、政制、政策和政德的良性結合與辯證統一。

眾所周知,廉政建設是世界各地政府施政必然之舉,從國家政府至地方政府都不例外,廉潔施政會促進社會和諧的發展,並會贏得廣大居民的擁護及愛戴。在今次中共十八大開幕上,胡錦濤總書記的講話內容當中,讓全國甚至全世界各國或地區的居民都知道,廉政施政是非常重要的。胡錦濤總書記在報告中指出,要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胡錦濤還提出,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遵守廉政準則,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既嚴於律己,又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絕不允許搞特權。嚴格規範權力行使,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健全反腐敗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健全紀檢監察體制,完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

其實,腐敗是文明社會的毒瘤,是黨和國家健康肌體的腐化劑,也是一個尚未找到預防藥的“世界性頑疾”。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日起就始終把“反腐倡廉”莊嚴地寫在自己的旗幟上,有清醒的認識,有堅決的態度,有切實的部署,有工作的力度。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黨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反腐敗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確、思路更加清晰,初步探索出了一條適合中國現階段基本國情的有效開展反腐倡廉的路子,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中紀委第八次全體會議“曬”出了這樣一份成績單:過去10年,中共查處了薄熙來、陳良宇、劉志軍、杜世成、鄭筱萸、陳紹基、王華元、黃松有、王益、康日新、黃瑤、許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64.3萬餘件,結案63.9萬餘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6.8萬餘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4584人。這表明,無論從被查辦官員的級別和人數還是查案深度看,我國反腐已進入“深水區”。而近日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之處分,再度昭示了中央“不管涉及到誰,不論權力大小,都一查到底,決不姑息”的反腐決心。在“法”網日密,反腐取得重要成效的當下,世情、國情、黨情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也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反腐敗形勢仍然嚴峻、反腐任務依然繁重。今次,胡錦濤總書記在十八大報告中,向全黨敲響了“腐敗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的警鐘。他強調,“要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健全反腐敗法律制度,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要“堅決查處大案要案,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這樣的“回應”,字字珠磯,擲地有聲,順應了人民群眾的反腐期待,折射出高調反腐的民心所向,讓人聽之振奮,聞之感慨。胡錦濤總書記在報告中叫響這振聾發聵的“反腐宣言”,表明了中央高層對當前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的正確估計、清醒認識,還有未來的反腐力度。有學者則認為,如何消除“四個危險”,逐步清除腐敗毒瘤,如何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進而“漸入佳境”,贏來更多的掌聲,無疑是對中國共產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又一次“大考”。

十八大代表、重慶南川區區委書記譚家玲日前深有感觸地說:“權力腐敗是最嚴重的腐敗,權力必須受到監督和制約。沒有監督和制約的權力最終會變成洪水猛獸,不僅傷害社會,還會傷害到黨本身。”,“遵守法律應成為每個黨員幹部的一種自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更應帶頭知法守法。”譚家玲說。十八大代表、四川省電力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王抒祥說:“作為黨員幹部,我們應該明白權力是人民賦予的,絕不能將用於服務人民的權力,變成向人民伸手要的資本。”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指出,十八大報告將反腐提到了“依法治腐”的高度。他說:“黨員幹部也是普通人,沒有任何特權可言,在個體和法律之間,必須是‘人服從於法’‘法大於人’。”李成言認為,報告中對高級領導幹部特別提出警告,預示著中共反腐將不止於個案,而將是“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十八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盧希指出,從檢察機關的辦案實踐看,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腐敗案件多發,一個關鍵原因。也有代表表示,人民參與了、機制透明了、權力制衡了、黨帶頭了,依法治國就能有效推進,腐敗就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黨的執政地位就將更加牢固。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辛鳴對這種腐敗的影響打了個生動的比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現象就像“蒼蠅”,雖然這些腐敗現象單個案件的直接危害可能不一定很大,案值也不一定都很高,但它發生在群眾的眼皮底下,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影響面極大。

十八會議是史來最為重要的會議之一,其中十八的反腐倡廉精神是非常鼓舞人心,澳門特區應將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用到未來的施政之中。同時,筆者亦是認同,對於政府的公務人員的廉潔監管,必須建立在法律之上。對於公務員的廉政建設必須在法制的軌道上進行,必須以科學合理的制度為前提。加強制度建設包含三方面含義:其一,要樹立起制度意識。要意識到制度在廉政建設中的重要地位,樹立起制度的權威,把制度作為制約權力和廉政建設的基礎載體。其二,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廉政制度。當前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務員財產、收入申報制度,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完善輿論監督制度,健全公務員責任制和領導問責制。其三,要嚴格執行制度。制度得不到執行,其效力將化為虛有。目前特別要注重加強對法律和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自澳門特區第三屆政府開始就致力推行“陽光政府”,“陽光政府”必然是法治政府陽光政府既是一個法治政府也是一個政府。法諺雲:“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 “陽光政府”必然是廉潔政府。廉潔,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政,杜絕腐敗現象,做到用權為公、執政為民,決不合擬權謀私、化公為私。而公開透明正是保持政府廉潔的有效手段,也是廉潔政府的應有表現。晏嬰雲:“廉者,政之本也,德之主也。”,“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貪者,政之腐也,民主賊也。” “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月賠能而服吾公。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敢欺。”反腐敗,在中國傳統政治中,“治人者食於人”,當官享有很多特權,腐敗是制度性的。乾隆皇帝曾經針對反腐建議說,“水至清則無魚”,他認為權力腐敗具有必然性與必要性。而在我們對政治文明的前瞻中,權力受到有效監督與制約,它是規範運行的,反腐敗只是規範權力的一種補充性、輔助性手段。廉政建設的重心,歸根結底是對權力進行監督和制約,有效規範權力的運行。對於公務員的反腐監管,很多人都較為認同,實施官員財產的申報和公開制度。要“依法治國”、打擊和預防腐敗也要依法為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在世界上已有兩百多年歷史,一些法治國家的實踐證明,這是一項能夠有效預防和遏制官員腐敗的制度。但是,財產申報制度及其立法的最大阻礙,來自得利益階層,而非“理論硏究還不成熟”。廉潔的官員,對財產申報不會有顧慮,因為這是對自己清廉的很好證明,也是對國家或地區反腐倡廉的積極配合。 政府當局必須依法強制官員向專門機構如實申報自己的全部財產並備案,同時向社會公開。同時,財產申報是對所有公職人員的普遍要求。實行財產申報制度後,官員的實際財產倘若明顯高於其合法收入,則有獲取非法收入之嫌疑,民、新聞媒體及紀檢、監察等專門機構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