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宅案”公佈結果李明博之子免於起訴

【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電】 首爾消息:負責調查韓國總統李明博內谷洞私宅案的特別檢察官小組14日公佈調查結果,判定李明博之子李時炯並未違反房地產實名制,不對其進行起訴。3名青瓦臺警護處涉案人員被不拘留起訴。

據韓聯社消息,特檢組調查認為“李時炯購買地皮的資金來自李明博的變相贈與,這應該有出於繼承的考慮”。但特檢組同時決定,將向國稅廳通報李時炯涉嫌逃避贈與稅的情況。

特檢組在上個月25日傳喚李時炯進行了調查,本月11日又進行了訪問調查。特檢組表示,據李時炯的陳述,其與青瓦臺警護處人員共同購買了內谷洞的3塊地皮,但只是交付了購地資金,沒有參與具體的購地程序。這些陳述內容與證據相符。此外,有關李時炯與警護處有關人士進行共謀的證據也不充分。

根據調查結果,前青瓦臺警護處處長金仁鐘、青瓦臺警護處行政官金泰煥(音)、青瓦臺警護處設施管理部長申炯普(音)3人因存在違反《特殊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瀆職行為而被不拘留起訴。金仁鐘和金泰煥涉嫌將李時炯應負擔的一部分購地資金轉嫁給了青瓦臺警護處,而申炯普則涉嫌在被特檢組要求提交資料時篡改購地金額報告。

韓國《朝鮮日報》消息稱,金仁鐘和金泰煥兩人涉嫌和李時炯共同購買土地時高價購地,卻讓李時炯享受低價。去年5月,金仁鐘等人以李時炯的名義與內谷洞地皮所有人兩次簽署了購地協議,在沒有改變購地價格的基礎上,第二次協議中增加了李時炯的地皮面積,變相地使李時炯獲得不當利益,從而讓國家蒙受了6至10億韓元(約合55萬至92萬美元)的損失。

根據韓國憲法規定,現任總統除因引發內亂和外患之外不可被刑事起訴,因此特檢組並未調查李明博的嫌疑,而直接免於訴訟。金潤玉、前總統室室長任太熙、前總統室總務企劃官金伯駿等也因證據不充分而擺脫了嫌疑。

《韓國時報》稱,因面臨越來越多的公眾批評,李明博已取消了內谷洞私宅建設項目。明年2月卸任後,他將回到首爾南部的私人住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