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以“五個海洋”為內涵建設海洋強國

【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26日表示,從中國的現實國情出發,中國特色海洋強國的內涵應該包括認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態海洋、管控海洋、和諧海洋等五個方面。

劉賜貴在國家海洋局網站發佈的署名文章中表示,中共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這是黨準確把握時代特徵和世界潮流,深刻總結世界主要海洋國家和中國海洋事業發展歷程,統籌謀劃黨和國家工作全局而作出的戰略抉擇。

他說,探索認知海洋是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的先決條件。認識海洋,要強化海洋科學研究,要強化海洋專門人才的培養,要強化全民族的海洋意識。

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海洋,發展壯大海洋經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也是實現海洋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利用海洋,要強化規劃和區劃的引領作用,要提高海洋開發利用水準,要提升海洋調查評價能力。

海洋生態文明是中國生態文明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自覺把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要推進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

綜合管控海洋是建設海洋強國的重要保障。除了要有與本國國情相適應的海上防衛力量外,還應形成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中央與地方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協調的管控格局。管控海洋要完善海洋法律法規,要強化海洋綜合管理,要提高海洋維權執法能力。

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是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雖然中國維護海洋權益的任務十分艱巨,但仍致力於使海洋成為沿海國家的合作之海、友誼之海。和諧海洋,要秉持合作共贏的海洋外交方針,要深化拓展雙邊與地區海洋領域合作,要全面參與國際海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