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毛主席的文和詩

羅孚,是一位香港報人。1941年在桂林參加《大公報》,從練習生做起,先後在桂林、重慶、香港三地的《大公報》館工作,一共幹了41年。他做到香港《大公報》副總編輯和香港《新晚報》(即《大公晚報》)的總編輯,還編過《大公報》、《文匯報》的《文藝》週刊和《海光文藝》月刊等。

1947年,他作為進步知識分子,參與了重慶地下黨的理論刊物《反攻》的創辦和編輯工作,《反攻》的領導人正是當時還沒有被稱做江姐的江竹筠。1948年,他在香港加入中國共產黨,以後長期在廖承志同志的領導下工作,廖公稱他「羅秀才」。

擅改毛文

北京魯迅博物館出版的一期《魯迅研究月刊》上,有一段小小的補白說:「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的《毛澤東文集》第二卷正式收入了毛澤東在延安陝北公學紀念魯迅逝世周年大會上的講話。講話由‘大漢’紀錄,最初發表於《七月》月刊1938年第三期。《人民日報》1981年9月22日重刊時對文字做了潤飾,主要刪掉了一句話:‘託派成為漢奸組織而直接拿日本特務機關的津貼,已是很明顯的事情了。’《毛澤東文集》據《人民日報》的修訂文字刊印。」

刪去這一句話,主要是因為後來事實証明,托派不是漢奸組織,沒有拿日本特務機關的津貼。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平反,不再信口雌黃去誣蔑人家。這樣實事求是的態度是值得贊揚的。

值得注意的是:刪改並未經過作者本人同意。《人民日報》刪去這一句話時,作者毛澤東已經死去五年多了。這樣的擅改,行麼?誣蔑不應該繼續,辦法不是沒有的。文章不改,加一條注不就行了?

《人民日報》卻不是這樣辦的。要改就改,不管人是不是死了,也不管寫文章的人是他們依然要尊崇的毛澤東,還是筆一揮 就刪改了。也就刪去了曾經誣蔑託派的歷史真實。 當然,《人民日報》沒有這樣大的權,權在中央。這使人感到如此這般的一點 黨風。這使人記起一些照片上塗去劉少奇,另一些照片上又塗去林彪、塗去江青的事。

不再誣蔑,本來是好事。好事當中卻包藏有壞事。信筆塗抹,何處有信史?

如此毛詩

在書店翻到一本《毛澤東詩詞聯大觀》,似乎有些以前沒有見 到過的篇章,就買了下來,以便細看。

燈下翻了一遍,雖是匆匆,得到的印象是編者的態度不夠嚴肅。書是北京燕山書社出的。這書使人突出地感到,北京現在 連出版毛澤東的著作也十分馬虎了,別的一些書出得亂七八糟,也就不足為奇。真有些「書風日下」!

隨便舉一兩個例。第二首據說是1910年所作的《贈父詩》:「孩兒立志出鄉關,學不成名誓不還。埋骨何須桑梓地,人生無處不青山。」注明了這是把日本西鄉隆盛的詩「改寫而成」,而所改不過兩個字,第一句的「孩兒」原是「男兒」,第二句的「誓不還」原是「死不還」。這怎能算改寫?又怎麼把這樣只改了兩個字的人家的作品算做毛澤東的詩?

毛澤東「自撰對聯」中,有《贈葉劍英聯》:「諸葛一生唯謹慎,呂端大事不糊塗。」這明明是古人現成的句子,怎麼能就是他「自撰」的。

林彪死了,毛澤東在紙上寫下了半首杜甫詠王昭君的詩:「群山萬壑赴荊門,生長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連朔漠,獨留青塚向黃昏……」把第二句的「明妃」改為「林彪」,無非因為都是生在湖北,死在朔漠,因而有了聯想。這樣的四句也被當做毛詩,而且大贊一番,說「他只取前四句,僅改其中兩個字,巧合無間,妙不可言」。真是拍馬拍得妙不可言了。嗚呼!

毛續喬詩

毛澤東有兩句佚詩,最近才被「發現」。「發現」是仿某一些人行文的用語,不管那是什麼樣的一種存在,只要是我沒看到、不知道的,一旦見了,就說是「發現」,接近於「發明」,好像這就立了一功。

為什麼只是兩句呢?1972年,中日建交,中美建聯絡處,廖承志訪日,韓敘赴美,喬冠華當時是外交部長,喜而打油:「八重樓下廖公子,五月花中韓大哥,歡歡喜喜詹金斯……」最後一句想不出來,旁人替他續了一句「得意洋洋喬老爺。鹹「喜上眉梢喬老爺」,喬冠華認為不行,當然不行,韻既不對,乎仄也不調。毛澤東知道了,說他來續,一續就是兩句:「莫道敝人功業小,北京賣報賺錢多。」毛澤東果然有「詩才」,平仄既調,韻腳也對了。

八重樓在東京,五月花是華盛頓的旅館,是廖承志和韓敘的下榻處。詹金斯是美國助理國務卿,當時到中國籌設聯絡處。喬冠華在「文革」中被鬥,紅衛兵罰他到王府井街頭賣小字報,他卻躲去喝啤酒,然後自掏腰包交賬,錢交得多,紅衛兵贊他能幹。

反正是打油,我就鬥膽替他另續兩句:「喬木一株飄海去,聯合國裏笑呵呵。」聯合國通過北京取得中國席位,是喬冠華以中國代表團的身份飛去出席的。不妥之處,是時間上他去聯合國是早一年的事。較妥的這是外交事業,而賣小字報不是。

第三句原句保留,改為「喜喜歡歡詹金斯」,再加一句「參天喬木笑呵呵」又如何?喬木就是喬冠華。

(羅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