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苯胺泄漏隔5天通報官方稱未出市界不必上報

【中新社長治1月6日電】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山西省長治潞城市境內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生苯胺泄漏事故。對於民眾關心的為何事隔5天通報,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表示並未遲報事故,都是按照相關規定作出的處理。

王一平說,“我們都是按照規定程序報的,並不是晚報5天。發生了污染以後,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裏報,自己處理就行,一出邊界了這才需要報。”

據2012年3月山西通過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30條規定:較大以上和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發生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報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兩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

1月5日下午,山西省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並派出專家趕赴現場緊急處理。據山西省長治市宣傳部副部長郝黎華介紹,目前主要是細化處理工作,把流向河北的水源掐掉,避免造成更大面積的污染。排放的部分污染物,也在通過建壩進行攔截,再把污染的水源引到洼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