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發展:不變的旗幟

黨的十六大以來,對台工作和兩岸關係取得巨大進展,正如中台辦、國台辦主任王毅所總結,有六個方面的理論創新和五個方面的實踐成就。就理論方面論,其六項內容並不是彼此孤立存在,而是全都緊緊圍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軸展開,或日分別回答和平發展所必然涉及的具體問題。

(一)關於和平統一與和平發展的辯證統一關係的論述,回答了“和平發展的目的和作用是什麼”的問題。解決臺灣問題的核心是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最符合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平發展的目的就是最終實現和平統一。

而要達到和平統一的最終目標,又必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這一過渡階段。因為和平統一不同于非和平方式統一之處,就在於它必須要經過雙方的談判。試問:如果兩岸連共同推動和平發展都做不到,又怎麼能坐到一起共議統一?在臺灣部分民眾對統一尚有疑懼之際,兩岸先通過共同推動和平發展,共謀共創繁榮,強化彼此之間的感情和利益的紐帶,兩岸同胞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就必然會逐步增進感情;感情融洽了也就有利於逐漸積累互信;互信增多了就有利於實現相互妥協;每達成一項妥協意味著解決一項爭議,漸漸積累直至所有爭議最終解決。所以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際是為最終實現和平統一創造和儲蓄有利條件。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必將為兩岸雙方都提供發展的機遇和環境,而大陸綜合實力和國際地位的不斷提高,必將深刻影Ⅱ向和決定兩岸關係的發展走向;大陸對台方針政策也將越來越符合臺灣的實際和民眾的需求,越來越得到臺灣各界的理解與認同。這些都將推動兩岸從交流走向融合,由融合邁向統一。

(二)關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的政策主張,解決了“幹什麼、怎麼幹”的基本思路問題。其內容包括把堅持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作為政治基礎,把深化交流合作、推進協商談判作為重要途徑,把促進兩岸同胞團結奮鬥作為強大動力,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作為必要條件,並據此提出六個方面的政策主張:政治上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經濟上: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文化上: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社會上:加強人員

往來,擴大各界交流;涉外問題上: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軍事安全問題上: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三)關於兩岸共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主張,這是要回答和平發展的互信基礎和政治保障問題。和平發展之所以最終必然邁向和平統一而非和平分裂,關鍵的保障在於它必須以雙方共同維護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為政治基礎。“一中框架”是大陸方面近年來提出的一個有創造性的新概念,它的核心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它又不同于原來雙方各自堅持和“各自表述”的一個中國原則,而是把雙方表述中能共同接受的部分連起來,搭起來,就形成“一中框架”。因此,“一中框架”比一個中國原則更有包容性,它不僅要能包容本方對一中的見解,也要能包容對方的。同時,“一中框架”還包括它將設置一個架子或箱子,把些暫時解決不了的爭端(如“誰代表一中”?誰是中央?)擱置或封存,儘量減少由這些爭端導致的衝擊波傷害兩岸關係。兩岸在事關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就有了構築政治互信的基石,什麼事情都好商量。

(四)關於對台工作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要以爭取臺灣民心為主線的思想,這實際是回答和平發展的動力問題。中共近年來特別強調以人為本、為民謀利的執政理念,這種理念貫徹到對台工作中,就是要反復強調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包括大陸和臺灣在內的中國是兩岸同胞的共同家園;就是要切實地理解、信賴、關心臺灣同胞,體察他們的意願,瞭解他們的訴求,滿腔熱情地為他們多辦好事、多辦實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要靠兩岸同胞共同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也應由兩岸同胞共同享有。

(五)關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國家和平發展大戰略的關係問題。雖然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早已反復強調了和平發展是當今世界的主題,但他並未把這方面的理論直接應用到臺灣問題的領域。黨的十六大提出“和諧世界”的構想,強調中國要堅定奉行和平發展戰略,走出一條打破傳統大國興衰規律的強國之路。但當時還沒有出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架構”之類的提法0 2005年4月,在連戰訪問大陸時,國共兩党達成了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共識。自此,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為中國和平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的積極成果和有益經驗可以為國家和平發展戰略增添新的內涵,國家和平發展戰略的推進則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強勁的後盾和支撐。

(六)關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中華民族復興的關係問題,這個問題同第五問題一樣,都是要回答臺灣問題在國家總體戰略和國家發展總目標中的位置和作用問題。和平統一的最終目的在於使兩岸都取得安定發展,以整合兩岸的資源為民族復興加力,讓民族復興成為兩岸同胞共同奮鬥的目標,而非讓原本在兩岸中國人之間存在的政治分歧因為統一方式的簡單化反倒愈演愈烈。促統的真解決必須建立在臺灣人民接受的基礎上,因此必須做好臺灣人民的工作,至少要臺灣的民眾不強烈反對統一,做不到這一點,即使非和平方式實現了統一,至多只能解決政權問題,但一旦同臺灣民眾的矛盾激化、國際反華勢力再以“支持臺灣人民”的理由介入,臺灣問題將依然存在,可能變成中華民族復興的沉重包袱,那就得不償失了。

中國共產黨不斷強調要在推動民族復興的歷史進程中開闢兩岸關係的發展前途,就是要把臺灣問題的最終解決與實現民族復興的大目標掛到一起通盤考慮。實現兩岸統一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必然,在達到這一目標之前,兩岸雙方應站在全民族發展的高度,思考和解決兩岸關係發展的重大問題,不斷增強民族認同感和凝聚力,共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穩定架構,共同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共同應對民族復興進程中的各種挑戰,共同壯大中華民族的整體實力,共同追求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的福祉,這五個“共同”,不僅是為最終實現兩岸統一夯實基礎,其本身就是民族復興的組成部分和重大象徵。

綜上所論,如果說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最初只是一個單純的口號,那麼經過十六大以來的十年特別是十七大以來的五年,經過審慎的理論構思和堅韌的實踐探索,它已經成為一個有著豐富內容的理淪體系,對於和平發展的目的、作用、任務、基礎、保障、動力以及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位置等諸多問題,都已經有了基本成熟的答案。這一重要戰略思想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集體在對台工作領域創下的最重大的戰略資產,是未來對台工作的指導思想即旗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我們一定要高舉這面旗幟繼續前行,一定要切實做到十八大報告向我們發出的號召:“我們要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前景”。

(黃嘉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