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智不滿醫療事故立法延誤 要求早交法案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偉智指為醫療事故立法,拖延了超過十年仍未成事,非但未能保障醫患雙方權益,且令政府誠信大大受損。政府若不在今個立法會期結束(今年八月十五日)前及時遞交醫療事故法案,已草擬的法案將成廢案。他質詢政府,為醫療事故立法為何一再延誤,政府能否短期內提交法案。

陳偉智說,政府在2011年11月15日發表的施政報告把《醫療事故法》列為2012年下半年法律提案的項目,但法案依期未見交付立法會審議。其後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素梅回覆他的書面質詢中表示:「《醫療事故法》是特區政府一項重大的法律文件,目的為提升及保障醫患雙方的合理權益。……經過多年的諮詢、修訂和完善草案內容,顯示特區政府對醫療事故立法工作的重視和決心。……《醫療事故法》草案的修訂和補充已基本完成,爭取於短期內提交並進入立法程序」。

去年十一月行政長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說《醫療事故法》可為醫患雙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體現公平原則及法治精神,他會再責成相關部門爭取今年﹙2012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文本。

去年(2012年)十一月底的社會文化領域2013年度的施政方針政策辯論中,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在回應《醫療事故法》立法進度時亦表示,衛生局已基本完成《醫療事故法》草案的修訂及補充,今年(2012年)內將提交立法會審議。但截至2013年一月底,《醫療事故法》法案仍未見提交立法會作一般性討論及表決。

他說,近日有報章報導,《醫療事故法》遲遲未呈交立法會審議,不少市民不滿,衛生局副局長陳惟蒨在出席活動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衛生局基本已完成《醫療事故法》草案的修訂及補充,衛生局重視該法律的立法工作,估計兩周有消息公佈,提交立法會審議。可是稍後衛生局又發出訊息,澄清傳媒日前報道《醫療事故法》估計兩周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消息,表示該法案並非兩周後提交立法會而是進入了最後階段。該法律將從有過錯責任的方向和基礎立法,最重要是保障醫患雙方。

陳偉智說,為醫療事故立法超過十年未見成事,雖然行政長官及社會文化司長雖一再責成及許諾《醫療事故法》爭取在去年底提交立法會,但部門未能配合,立法工作一再延誤,特區政府誠信受損,醫患雙方無法得到法律保障。第四屆立法會最後一個會期將於今年八月十五日結束,若法案未能及時和及早提交,無法完成細則性審議,法案將成「廢案」,對特區政府和社會大眾都會帶來負面影響。

陳偉智質詢當局:

一. 《醫療事故法》立法工作一再延誤,行政長官除承諾責成相關部門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文本外,政府會否查找一再出現延誤問題的主因,糾正統籌立法的部門,以完善負責法律草擬的行政法務範疇的工作?

二. 有關部門能否盡快回應及完成行政長官的期許,於最短時間內把《醫療事故法》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並清楚說出準確的提交時間,使法案能在今個立法會會期內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