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巴士加價需要與服務質素掛

博言

本澳的公共巴士服務質素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無論是過往的兩間巴士公司或是現時的三間巴士公司的時期,或是政府當局推出的公共交通優化整治方案,整體的巴士服務質素始終仍然是跟不上廣大居民的需求,並且居民對巴士的服務質素仍存在很多“怨氣”,但是巴士公司對於自己的服務質素亦是“黃婆賣瓜,自賣自誇”。群眾的眼睛是雪亮,在去年年中三間巴士公司提出加價建議在社會各界的聲音反對之下而被“凍結”,居民並非有違難於三間巴士公司的錢袋,而整體的巴士服務質素的的確確還有提升之餘,並且特區政府投入巴士服務的公帑亦是數以億來計,巴士公司總不能用口口聲聲用賒錢來作為加價的代名詞。筆者則認為,巴士公司首先要提升自身的服務質素及與時俱進,真真實實為本澳社會發展服務最為重要。

最近交通事務局在農曆新年之前實然之間公佈,新福利及澳巴服務改善,將解凍調升服務費程式,並可追溯至去年六月作出批覆日起計算,調升幅度維持百分之二十三點三;而維澳蓮運因未達要求需繼續“凍結”。消息傳出去之後,即時引起社會各界的反響,雖然年近歲晚之際,多數居民本來就為了怎樣過個幸福及高興的新年而準備著,但是涉及民生、涉及社會公共服務的公共巴士服務的質素,很多居民或團體不得不再次重視起來,並透過網路或傳媒的方式表達意見,以及需要政府當局的主管部門負責人出來解釋其中的理由。最令人感覺不到或不可理疑的問題就是,其中被當局允許加價的兩間巴士公司可有追溯期,亦就是上一次半年前被“凍結”的或沒有成功加價,今次一次性補加起來,對於兩間巴士公司來講,或謂真是喜洋洋的新春禮物。巴士加價有追溯期的話題,其中是否合理,眾說云云,當局應清晰向社會大眾解釋其中的原由。巴士加價有追溯期的事情,這可謂是創造了一個世界性紀錄,可能沒有一個地區會為私營的公共巴士公司加價有追溯期的,更離普的就是需要政府當局用公帑來看數,反而也就是用的是居民納稅人的錢,間接來講也是來自居民自己的錢包。

對於巴士服務費加價有追溯期的問題,很多人認為這也無疑就是向相關的巴士公司送錢,竟然以前沒有通過加價的決定或批復,就不應有追溯期,這一定會令到一些不理解的居民產生很大的質疑。官商勾結等不好聽的言語,相信正是這樣跑出來的。澳門屬於澳人治澳的社會,崔特首一直推行“陽光政府”,是次巴士服務費加價的事情,就是在沒有居民知情權的情況之下而公佈的,以及並沒有向社會徵詢意見之下而公佈的,無疑就與“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馳。可以講就是有自打自己嘴巴的做法,作為主管交通事務的交通事務局應認真總結不足,或需要檢討執政施政的方式,亦需要清晰涉及公共巴士服務的管理事宜。以清晰、透明的施政方向,減少居民對當局的誤解,相信這樣會更加有利於交通事務管理當局的執政。其實,交通事務局應重視公共巴士服務質素及巴士費加價的兩者區別,亦應認真分析兩者的關係,更需要理解物有所值此名詞的真正意義。公共巴士服務質素的問題早已經是本澳社會發展的深遠性的問題,居民對巴士服務質素的不滿意遠遠還是高於滿意度,若當局在沒有諮詢的情況下為謀間沒有達標的巴士公司加服務費的話,無疑就是為管理交通事務的行政當局埋下一個定時炸彈,在必然之際,或許會出現有理說不清的不良局面。

就巴士服務加價消息公佈的第三天,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透過傳媒的方式承認,調升巴士服務費無顧及社會對改善巴士服務水準的殷切期望,造成社會強烈迴響,局方存在疏忽。汪雲稱,去年只根據合同及法理審批調整巴士服務費,將作檢討,並重申“解凍”巴士調升服務費程式是須尊重合約精神,3巴去年6月已獲批准加費23.3%,新福利和澳巴計劃先“解凍”,完成財務撥款行政程式,費用由批准日起計算。他又稱事件在社會強烈迴響後,曾與3巴討論是否放棄追溯安排,但均不獲理會。汪雲稱,若政府不作現時的安排,很可能在遇到的司法訴訟被判敗訴,至於維澳蓮運調升服務費“解凍”時間,當局正繼續監察及跟進研究,仍未最終定案。作為管理巴士公司服務的交通事務局,對於巴士服務費的問題,也是社會敏感的問題,過往就有一次當局宣佈通過加價方案,但是亦是因受到社會的反對而“流產”了,今次再度出現沒有諮詢之下公佈消息,可謂是過於急的行政命令。評估三間巴士公司的服務如何,也不能僅僅是由三間巴士公司自己來賣瓜香,還需要透過客觀的社會群眾的反映及認同,巴士服務費追加應與服務質素相連接起來或掛。交通事務局曾經透露,按合同要求,巴士公司所獲的報酬,是按巴士行走的里程數來計算,而各巴士路線須於每天至少要達到指定的發車班次。制訂這種巴士營運服務要求 ,原意是務求各條路線都能按所訂班次準點發車,避免巴士公司對部份「熱門」線路爭客而忽略一些「冷門路線」。但按里程數來計算又衍生其他的問題,例如忽略對乘客服務質量的重視,即以「客」為本。令個別巴士公司認為只須行走指定裏數就達標,即使是沒人坐也不怕會倒閉。只以符合班次要求就可達標的營運模式,服務和態度自然不掛心,一些司機亦禮貌欠佳,粗魯駕駛,對乘客的上落欠缺耐性而容易構成疏忽。在此情況下容易與乘客發生不和,更容易造成意外事故。另外,據反映有巴士公司的控制中心協調混亂,巴士司機僅按收到的「班次表」發車,在沒有協調的情況下,經常出現幾架相同的巴士一同行駛。

對於是次巴士加價事件,作為交通事務局局長承認事件會造成社會強烈迴響,並承認是局方存在疏忽。這也可以反映得到,居民的需求是清晰的,居民的訴求是不可忽視的。俗話有講,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同時,今年亦是適逢是第五屆立法會選舉之年,具有政治色彩的重要一年。若是此次巴士加價事件被有心的個人或團體的抓緊不放,若他們用巴士服務費加價有追溯期的事宜用為之中參選的政治資本,或許管理交通事務當局的某負責人就有可能成為這些有心人的“棋子”或“政治炮灰”,政治是可怕的,更甚至的就是或許會有人就會成為某些玩政治“行家”的犧牲品。在特敏感的時期,巴士服務質素還沒有跟得上居民的期望之際,急於取成績或有意取悅營運商或某一層次的人,不顧全體居民的利益,以及脫離實際,在匆忙之際,相信最終一定會成為“犧牲品”。當局應想著怎樣提升巴士服務的質素,而不是急於為某間巴士公司加服務費,這樣相信更加有利於達至社會和諧的發展。

對於交通事務局批准新福利和澳巴率先獲准加價百分之二十三,加價的起始點由去年六月開始計算。群力智庫中心認為,當局雖以巴士服務達標為理由重啟加價,卻仍以巴士服務未符民望之時作為加價的起始點,不但於理不合,更有“忽悠”市民、企圖瞞天過海之嫌。交通事務局曾於去年七月向媒體透露,三家巴士公司未來若再重啟調整服務收費,將不設追溯期,但如今服務單價竟由去年六月份起計算,質疑當局自相矛盾、自打嘴巴。該中心認為,儘管今次維澳蓮運未獲得“解凍”,但按政府是次做法推測,如該公司的服務水準及各項安全設施一旦達標,其可增收的服務費同樣是追溯至去年六月,即其服務未能達標之時。這已不是凍結加價的概念,只是各巴士公司(不管服務達標與否)把一筆應收未收的款項安穩地暫時寄存在政府。當局數月前凍結巴士加價之舉,現在看來卻是緩兵之計。維澳蓮運未獲得“解凍”是“望所歸”,但獲批准加價的兩家巴士公司沒有與服務評級掛,只是統一調升其服務單價亦不合理,“優庸同酬”制度窒礙評級較好的服務持續提升。該中心希望政府汲取上次調價的經驗,向市民清楚解釋有關服務單價調整幅度的公式及相關計算方法,未來引入奬罰分明的可加可減機制。該中心建議,政府應以其服務達標的時間作為調升服務費的起始點,並加強說明調升幅度的理據,做好是次調整服務費用的工作。並建議政府按巴士公司服務的優劣綜合評估,完善評核及調整服務費機制,增加巴士公司持續改善服務的誘因和動力,確保公帑用得其所。處罰機制方面也務必檢討,例如對長期服務不達標的公司,促請政府減少該公司的行車路線。若問題未有改善,交通局有責任向其發出警告,甚至取消營運資格。

議員區錦新在其微博寫道: 人們正在質疑巴士服務在改變了新營運模式,公交的優質服務是否己成劃餅。可是,這一刻卻突然爆出了三家巴士公司同時申請加價,而且一加就是百分之二十三的服務費。消息曝光,眾皆嘩然。市民大都認為,新巴士服務投入運作不足一年,三家巴士公司服務未有任何提升,候車時間長、發車時間不準、部份司機服務態度差、控車能力弱,更令巴士意外頻生,威脅乘客和路上使用者的安全,尤其是維澳蓮運,其營運大半年內,大大小小意外不斷發生發生,甚至導致嚴重傷亡,市民怨聲載道。區錦新認為,巴士要加價,政府接受了巴士公司的加費申請,竟瞞著公眾,甚至連交通諮詢委員會等也未獲通報,便已幾乎完成批准程式,只待行政長官簽署批示便成事實。幸好傳媒死追,才逼得政府披露加價之消息。以如此差的巴士服務,不足一年即獲政府調升百分之二十三服務費,是明目張膽的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區錦新還稱,以目前的巴士票價,因為透過政府的補貼,所以市民在使用巴士服務時似乎費用不高,我常聽到一些長者大讚澳門搭巴士便宜,因為他們每程僅為三毫子。但這只是在補貼下之假像。大家若不善忘,巴士本澳路線在有補貼前是每程二元五角,後來巴士大幅加價至三元二角,加幅是百分之二十八,只是政府在批准巴士大幅加價的同時就進行乘車補貼,居民持澳門通只須付二元。由於有了補貼,掩蓋了巴士的大幅加價,所以市民對當年的大幅加價反響甚微。巴士公司食髓知味,所以又來加價百分之二十三,相信政府作出批准的同時又再加大補貼,讓市民不受此加價的影響。

同時,巴士加價事件引起多位立法會議員的關注。立法議員陳明金提出質詢表示,新巴士服務模式實施已近一年,服務質素卻一直未能有效改善,反而相關的交通事故頻發。在新巴士服務模式下,經營者每年不僅可獲取數以億元計的服務費,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