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澳門也能出版基本法立法原意專書 期待澳門也能出版基本法立法原意專書

澳門特區政府前日宣佈,應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的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將於本月二十至二十二日來澳,出席《澳門基本法》頒布二十周年紀念活動。另據相關消息透露,吳邦國委員長此次訪澳的主要行程,包括將出席澳門社會各界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二十周年啟動大會,出席「澳門基本法紀念館」開館儀式暨《澳門歷史的巨變》新書發行儀式,視察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等,還將聽取澳門城市發展匯報,並出席澳門中華總商會成立百年慶祝宴會。

由吳邦國委員長來澳主持澳門社會各界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二十周年啟動大會,及「澳門基本法紀念館」開館儀式暨《澳門歷史的巨變》新書發行儀式,是最適當的人選。這與《澳門基本法》是由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最高國家立法機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澳門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也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及澳門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機構,密切相關。為此,據傳在今年全國「兩會」之後,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將由新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兼任,這是「歸口」;至於原來的由國家副主席兼任組長,則是由將出任國家副主席的李源潮出任副組長。

澳門特區政府、澳門中聯辦和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為吳邦國委員長是次訪澳,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其中的《澳門基本法》紀念館,故名思義,當然是展出《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及其諮詢過程中所產生的大量珍貴文物,及《澳門基本法》通過頒布後所出版的各種有關書籍,及落實執行《澳門基本法》的歷史發展軌跡。而《澳門歷史的巨變》,從書名來看,則是超出了上述範疇,可能還包括澳門回歸十三年多來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近年來,澳門及內地以至是台灣的專家學者,撰寫了大量闡釋《澳門基本法》的專著,也出版了《「一國兩制」百科大辭典》,這為廣大市民學習、瞭解及領悟、執行基本法,提供了很好的參考作用。不過,仍稍顯不足,倘能象香港特區出版《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概覽》一書那樣,也能編纂出版類似《澳門基本法起草過程概覽》的專書,相信就能更方便地讓各方面人士更準確地理解《澳門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實際上,《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概覽》一書,就是於《香港基本法》頒佈二十周年前夕完成編撰的。該書的主編李浩然是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他帶領清華大學法學院研究團隊,在該院院長王振民主持下,用了五年時間,在《香港基本法》頒佈二十周年前夕完成,並於去年七月由香港三聯書店出版。該書是大十六開本三大冊共一千三百二十面,二百二十多萬字。 該書收集了《香港基本法》共一百六十條條文和三個附件的起草材料和文獻資料,包括起草過程中已找到的官方紀錄和報告,以及經編者挑選與主題相關的會議參考資料。這些材料均能反映出當時社會各界是如何對基本法的起草工作進行思考、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直至最後定稿。對這些材料的系統整理,有助於人們還原和瞭解今天的基本法條文,是如何一步一步的,從最開始的概念思維和提議,最後演變成今天的最終版本。它不但是重要的歷史文獻,也是對基本法主法原意等討論提供有用的參考。

《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概覽》一書以條文序號為經,以時間順序為緯,展現基本法的演進過程。其中第一項「條文」是現行《香港基本法》中該條文所載的條文內容;第二項「概念」是與該條文密切相關的,或在討論過程中所涉及的重要概念,旨在提示起著過程中的討論焦點;第三項「條文本身的演進和發展」則以時間為線索展現了該條文的立法過程,條文內容從第一次成文稿出現後,經過各次討論及修改過程,條文內容隨之演進,直至最後定稿,每條條文所經歷的從雛形、修改到終稿的過程。

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許崇德教授為該書撰寫序言指出,近年來對《香港基本法》法條的研究和解釋可謂卷帙浩繁。學者研究角度不同,理解也各有差別。而《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概覽》一書則立足於基本法原始的起草材料,從字裡行間的立法原意出發,對基本法法律條款作出原始設想,直到最後定型的說期,做法頗為新穎。該書研究涉及的材料包括起草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專家意見和其他補充資料等等,共九千多頁。該書從歷史的角度撰文,從繁雜的起草文件中提煉精髓,對基本法由藍本一步步發展補充為最後的版本進行了系統的整理和分析,從而挖掘《香港基本法》起草的原意,對今天及日後出現的基本法法律解釋可能產生的爭議有著一定的參考價值。

在《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和諮詢過程中,也積累了大量的文獻資料,對準確理解和領悟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也有極大的幫助,也對今日某些人的「反智」行為有批判作用。實際上,在去年的政制發展工作中,吳國昌等「新澳門學社」成員提出了包括直選立法會議員的「雙普選」口號。但經我們翻閱相關文獻就發現,當年與「新澳門學社」「一套人馬,兩個招牌」的「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及其主要標杆人物、澳門基本法諮委會委員吳國昌的一些發言,卻是尊重《中葡聯合聲明》的規範,主張保留適當的委任議席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正是「六四事件」不久,澳門居民的心情尚未平復,但無論是「新澳門學社」還是「民聯會」以及吳國昌,卻都沒有主張取消委任議席,或是將要委任議席壓縮到一席。

對此,吳國昌表示,我認為可以分別從委任議席、功能界別議席和普及直議席三方面的安排來考慮第二屆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以及第三屆以後的所佔比重。(詳見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本欄《吳國昌不要以今日的我來打倒昨日的我》)

相關文獻還顯示,《澳門基本法》的某些條文,與《香港基本法》的同一條文有著某些差異,是由於澳門的實際情況與香港有別,及《中葡聯合聲明》與《中英聯合聲明》的相關表述也有差異,再加上有《香港基本法》頒佈在先,澳門可以吸取經驗,更為完善。

因此,倘若澳門也能編纂出版類似《澳門基本法起草過程概覽》的專書,就將更有助於我們準確理解、領悟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並作為與一切違背及歪曲基本法的行為作鬥爭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