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葡就讀計劃受歡迎 當局籲從速報名

【本報訊】“應屆高中畢業生生赴葡就讀計劃”推出以來,反應熱烈,接獲不少電話詢問。報名日期由本月18日起至3月1日,符合申請資格人士並有志赴葡萄牙修讀學士學位課程之應屆高中畢業學生須從速申請,申請結果於5月中旬或之前公佈。

為配合政府人才培育的長遠規劃,鞏固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系國家橋梁的作用,培養高素質中葡雙語人才,澳門基金會與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於2012年12月19日簽訂合作協議,加大對“應屆高中畢業生學生赴葡就讀計劃”的支持力度,未來三年每屆資助赴葡就讀學生名額增至15名,並統一調整澳門基金會資助金額,無論新生或是原有學生,每人每年資助澳門幣65,000元。

申請加入“應屆高中畢業生學生赴葡就讀計劃”之申請人必須於申請限期屆滿前已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就讀至少四年的應屆高中畢業學生。根據章程,申請甄選方式分文件審核及面試兩部份,各佔總評分的百份之五十。審核文件由中學校長之推薦信、最近兩年的學業成績、操行評級及獲獎成績組成,文件審核中評分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者可進入面試階段,面試後將按總評分中得分較高者順序進行錄取。有關計劃評審委員會將由澳門基金會及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代表組成。獲選學生須在完成課程後返回澳門服務,服務期間不得少於連續三年。

申請人應遞交文件包括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學校出具的申請人至少在澳門就讀四年的就讀證明、學校出具最近兩年的成績表、申請人在最近三年曾獲大型活動或比賽獎項證書,以及其他澳門基金會及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或申請人認為適宜的文件,申請人需提供文件正本供澳門基金會核對。

2013/2014學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學生赴葡就讀計劃”申請表格及章程可於澳門基金會索取或於澳門基金會網頁下載(網址:www.fmac.org.mo)。申請者可於報名期限內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遞交報名申請(地址:新馬路61-75號永光廣場7樓澳門基金會),查詢電話:8795-0926/ 8795-0920、傳真:8795-0930、電郵:db_info@fm.org.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