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濫泊需大量警力 盡量增車位回應需求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說,檢控車輛“濫泊”,須動用大量警力。交通事務局長汪雲稱,局方會盡量增加泊車位,回應需求。

立法議員陳美儀昨日在立法會上口頭質詢咪表泊車位被“濫泊”的問題,指濫泊長期存在,令駕駛者的正常需求不能獲得滿足,要求當局嚴加處理。她質疑當局的檢控力度。

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回應,去年警方檢控9.4萬輛車,大部分為汽車;今年不足2個月便檢控了1.2萬輛,其中鎖車650多輛。但他強調,要檢控濫泊咪錶位需動用大量警力,例如檢控灰柱咪錶位要派警員駐守5小時,方可成為人證,證明存在濫泊。他表示,為更好檢控不規則使用泊車位的問題,警方反覆巡查同一地區,取得一定成效。

汪雲稱,已責成泊車管理公司大力度配合警方行動,預備充足的鎖車設備及增加拖車頻率。

至於解決市民泊車難的問題,汪雲強調,一方面以各種手段反映使用車輛的成本,另一方面則盡量增加車位供應,滿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