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中介及經紀準備申請臨時牌照

【本報訊】房地產中介法7月開始實施,地產中介人或地產經紀可於4月3日至6月30日向房屋局申請臨時牌照。

在舊區經營地產的負責人稱,他已具備學歷條件申請牌照,政府審批經營牌照有助業界運作,貸擔心太多人申請臨時牌照,希望當局相關團體妥善安排。有學歷未達法律規定最少高中畢業的店鋪負責人稱,小型店鋪人手不足,參與培訓課程會帶來壓力。

來自港資地產公司的本澳負責人稱現有地產經紀員工約120人,約有10%沒高中畢業學歷,需要參加當局提供的課程。公司將開設考牌班,協助員工考取地產經紀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