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九公屋類型未符需求 或動用萬九後公屋補充

【本報訊】房屋局長譚光民昨日表示,經濟房屋的目的是協助居民解決住房問題。鑒於部分萬九公屋類型未能滿足現時輪候的家團,政府將視乎情況,或會動用部分萬九後公屋作出補充。

房屋局長譚光民昨日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稱,為回應輪候經濟房屋家團對住屋的逼切需求,根據《經濟房屋法》規定,倘獲甄選家團在申請時所選的地區內未能提供其所選擇類型的房屋,而在其他地區仍有同類型房屋可供選擇,房屋局可按有關家團的相關排序安排其選擇其他地區的同類型單位。根據《以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建房屋之購買規章》的規定,倘獲甄選家團沒有在指定的日期及時間內到場選擇房屋或無意取得任何當時可供選擇的經濟房屋單位,且缺乏合理解釋,則喪失選擇之權利,其輪候名次將自動轉列於輪候總名單之末尾。根據規定,在任何情況下,轉列於總輪候名單之末尾僅限一次。

他說,基於各區的經濟房屋分配工作經已開展,家團的輪候序號會因應前排家團已獲分配房屋或放棄申請而不斷向前,輪候時間會相應加快。由於路環區所建房屋數量高於路環區的輪候家團數量,即使部分輪候家團曾轉列於總輪候名單的末尾,短時間內仍有機會被再次甄選,故同一輪候家團可能被分配同一地區,甚至同一經濟房屋大廈。由於擬認購路環區的所有輪候家團已獲分配單位,根據《經濟房屋法》的規定,房屋局安排擬認購其他地區但仍未獲提供單位的輪候家團轉至選擇路環區的經濟房屋單位。根據規定,按輪候家團在總輪候名單上的排序、所選類型及地點,以及當時可供發售或預配的經濟房屋供應量,通知獲甄選家團到場選擇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