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統一後才能考慮「一國三席」問題

二零零五年「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達成的五項共識,其中第四項是「促進協商臺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國共兩黨承諾,「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討論臺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包括優先討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的問題。雙方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逐步尋求最終解決辦法。」此後,無論是胡錦濤、賈慶林、王毅等大陸領導人和相關官員,還是馬英九、連戰、吳伯雄等台灣領導人或政黨領袖,在談到尋求解決台灣「國際活動空間」的問題時,標的都是指向「國際民航組織」、「國際氣象組織」等這些政治敏感度較低,倘若妥當處理將不會構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國際組織,雖然都也是屬於聯合國體系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但卻石破天驚地,北京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院長閻學通不久前出席在臺北舉行的一個研討會時表示,解決台灣參加國際空間問題,可比照前蘇聯在聯合國「一國三席」的模式,兩岸共同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這已極大地突破了中共過去的思路。這是因為,中國從秦漢開始,就一直是一個單一制國家,而不是聯邦制或邦聯制。毛澤東《七律‧致郭老》就直言:「百代均行秦政制,十批不是好文章》。因此,鄧小平是反對以「聯邦制」或「邦聯制」實現兩岸統一的。盡管過去大陸的一些學者專家有提出過各種各樣的統一方式,甚至還提出了「主權重迭論」,但卻都否定了「聯邦制」。尤其是在前蘇聯、南斯拉夫等實行聯邦制的國家,後來都紛紛發生分裂,四分五裂的教訓之下,更是將「聯邦制」或「邦聯制」從統一方式的研究清單中剔除出來。而閻學通「一國三席」的說法,就是建基於前蘇聯實行的聯邦制的基礎上,因而也就令人感到驚異,但這也從另一個角度,折射了大陸在「習李新政」之下,學術界確是有著那麼一種「百家爭鳴」的活躍寬鬆景象。

其實,閻學通所主張的「一國三席」,雖然是源於前蘇聯模式,但又並非完全照搬前蘇聯模式,而是高於前蘇聯模式,亦即並非完全是聯邦制,而倒是有著類似《聯合報》一直所鼓吹的「大屋頂」理論,即在一個「新的中國」的大屋頂」之下,並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兩個「房間」。因此,閻學通的「一國三席」見諸報端後,《聯合報》當即發表社論,並建議以「大屋頂」理論來解決「一國三席」問題,即未來統一的「一個新的中國」,就像前蘇聯那樣,享有聯合國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則是像烏克蘭和白俄羅斯那樣,只能是聯合國的普通會員國,雖然可以透過輪替式選舉當選為聯合國安理會成員,但就不能享受常任理事國的地位。

其實,關於統一後的國歌國號問題,鄧小平就曾有過思考。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鄧小平會見美國東西學院教授楊力宇,提出有關解決台灣問題的「一國兩制」方案時,第七條就是「國號國歌也可以改」。為此,楊力宇連夜憑著記憶,將鄧小平的七條方案傳真給香港《七十年代》,公開發表後引發了一陣轟動,被認為是「思想再解放一點」的產物。但一個多月後《人民日報》正式發表鄧小平的談話,及後來將之收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時,卻沒有了這一條「國號國歌也可以改」,「鄧七條」變成了「鄧六條」。不過,當時的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楊尚昆在內部傳達鄧小平的談話時,是有提到「國號國歌也可以改」的,時任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後任澳門新華社社長的王啟人,就曾在國務院港澳辦進行過「原汁原味」的傳達。

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汪道涵先後提出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目前尚未統一,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一個國家主權和領土是不可分割的,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的「八十六字箴言」,和「一個中國並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同胞共同締造統一的中國,所謂一個中國應是一個尚未統一的中國,共同邁向統一的中國」的「共同締造論」,既堅持了「一中」原則,但又避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政府」及「中央政府在北京」;雖然並未完全迎合「一中屋頂論」,但已帶有「國號國歌可以改」的意思,並可做到「你不吃掉我,我不吃掉我」,原來兩岸都懷有很深感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均都能保留下來。

這樣,就既能滿足到台灣民眾的感情,又不會傷害大陸方面的感情。畢竟,中華民國成立早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畢竟,在一九四九年第一屆全國政協討論新中國建國的事宜時,是曾建議新國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華民國)」的。按照閻學通的思考模式,中國在聯合國安理會常務理事國的席位,由類似「大屋頂」的「新的中國」來享有;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則各持有聯合國普通會員國的席位,這就是「一國三席」的來由。

但是,中國的情況與原蘇聯完全不同。關鍵的原因,是由於在「二戰」中作出重大貢獻,並曾付出重大犧牲,前蘇聯、烏克蘭與白俄羅斯都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而「一個新的中國」並非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而且連能否加入聯合國也是未知之數。另外,按照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的精神,代表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當時是以「蔣介石集團」作表述)已經被驅趕出聯合國,中華民國如要按照「一國三席」模式重返聯合國,就必須解決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的問題。

因此,「一國三席」方案表面上較為簡單,但實施起來卻極為複雜。不要說是三個「新會員入會」的問題,就將在聯合國大會上吵翻天,就是在尚未統一的兩岸之間,還有在台灣內部,也難以獲得共識。只有兩岸統一之後,先在台灣內部取得基本共識,後在兩岸之間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才能向聯合國提交相關建議及入會申請。

這裡有兩個大「坎」,其一是必須在兩岸統一之後才能行事。否則,容易為「獨派」所利用,或是在再次發生「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權將會利用來在國際社會進行「一邊一國」活動。其二是必須由聯合國根據統一後的中國的特殊情況,給予通融,甚至是通過「度身定做」的決議。倘此,美國在烏克蘭、白俄羅斯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時提出的其也另有兩個會員國名額的訴求,也將會被正式提出實施。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