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經濟學會《澳門弱勢家庭調查研究》指出,弱勢家庭的成因未必與經濟高速發展有關;弱勢家庭中的工作成員,並非只從事夕陽或相對低技能的行業。研究建議,援助弱勢家庭必須有明確的原則和目標,並須強化援助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經濟學會此次研究選擇了目前備受政府及社會人士關注的、被特區政府納入“扶助弱勢社群、貧困家庭”施政措施之內的三類家庭:單親家庭、長期患病者家庭、殘疾人士家庭為研究對象。透過調查低收入弱勢家庭,瞭解其家庭結構、就業、收入、消費、教育等情況及其變化,可檢視政府資助的效果,同時可讓政府根據民情制訂有效的措施。
研究首先歸納目前文獻和政府的政策,引入經濟學家對弱勢與貧窮的研究作分析;利用問卷調查,搜集本澳弱勢家庭的意見,根據研究定量問卷收集的初步歸納,針對典型目標人群進行焦點訪談,以及借鑒周邊國家和地區扶助弱勢的經驗和理論作分析。
學會稱,調查發現,弱勢家庭的成因未必與經濟高速發展有關,澳門弱勢家庭成員的失業與就業不足情況主要是由於要照顧家人、退休、患病等原因造成;弱勢家庭能夠工作的成員,並非只從事夕陽或相對低技能的行業,如製造業、物業管理等,相反,相當部份在酒店餐飲業中工作。弱勢家庭中成員有重投社會之心,但缺乏接受再培訓的“勇氣”。根據調查,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主觀性的,包括認為自己年紀大等等。
另外,從問卷以至個案訪談中,弱勢家庭最強烈的期望排序為:解決經濟問題;身體健康和醫療援助方面的問題;住屋問題;教育問題。
研究建議,援助弱勢家庭措施必須有明確原則和總目標,政府有必要分析其中的成因,有針對性地制定短中長期目標,每個時期都要確定弱勢家庭脫貧、脫弱的目標,在一定時間內把弱勢家庭戶數壓縮到相當小的可接受範圍。
其次是強化援助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政府要關注多樣化的救助需求,擺脫傳統思維模式,盡量從多角度滿足貧困者不同層面的需求,作出針對性援助。
另外,還需有效結合社會、工作和家庭,提升弱勢家庭的工作條件,並促進社會對弱勢家庭的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