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財富差距越來越大 建議改善收入分配

【本報訊】《澳門經濟發展與居民收入分配研究》顯示,本澳人均GDP與居民收入中位數越拉越大,應改善收入分配,推動居民向上流動,善用三次分配的環節。

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澳門經濟學會研究本澳收入分配的課題,集結成書。《澳門經濟發展與居民收入分配研究》指出,本澳GDP高速增長,失業率下降,經濟發展耀眼,從2001年至2012年,澳門經濟總量(GDP)升幅達6.6倍,人均GDP在經濟高增長之下漲了近5.08倍,但居民收入中位數只增幅2倍多。人均GDP與就業人口中位數收入比由2001年的2.07倍增加至2011年的4.48倍。

收入五等分差距倍數(指收入所得最高的20%人士除20%最低收入所得人士的倍數)顯示,2011年為9.3倍,而2007至2008年度為8.17倍。堅尼係數本澳2011年推算值為0.4,較2007及2008年輕微上升,尚在可控制範圍。

研究指出,導致澳門居民貧富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包括國際化與市場開放的衝擊;經濟波動對中低所得者傷害大於高所得者,澳門近年投資風氣漸盛,投資買賣要有一定資本,低所得者連生活也成疑,遑論藉投資創富,相反有一定資本的中產或富裕人士,可透過投資買賣方式增加財富,這更加深貧富懸殊的差距。博彩業對其他行業擠佔作用造成行業收入差距擴大。

確立原則 改善收入分配

研究指出,本澳收入分配與經濟增長的關係並不明顯,經濟增長不能自動地惠及窮人,不能自動地改善分配狀況,經濟增長只是貧困減少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治理收入分配差距的困難度十分高,任何社會制度及政府政策兼顧“均”的同時,還要維護競爭的進步和不同資源回報的公平。

研究建議確定改善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則:一是秉持為民施政的理念,時刻關注貧富兩極化,保護全民財富不受損害;二是政策及措施必須盡力維護社會進步和競爭公平,將有可能出現的社會負面影響減至最小。配合宣教政策,構建和諧社會,樹立共富共用的理念;三是任何改善措施都要確保公共財政制度持續穩健。改善分配差距,前提不能偏離《基本法》規定的“量入為出”方針。同時需要訂立改善目標。

研究建議推動澳人向上流動,加快公共房屋建設,改善公屋輪候制度,同時利用三次分配環節,工作要全面覆蓋,做得更有效,政府加強與坊間慈善組織的聯繫,建立廣泛的社會工作網絡,將改善收入分配的部份功能透過社團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