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議員昨日在立法會上建議實施土地發展權轉移制度,以減少公帑的耗用。另有議員促請將涉歐案被宣告批給無效的土地用於興建公屋。
促考慮土地發展權轉移的制度
議員崔世平指,本澳經濟急速發展,工程項目多,涉及土地發展權的個案不斷發生,過往因土地開發涉及東望洋燈塔的保護,政府以金錢補償解決問題。現在疊石塘項目若再以賠償方式解決,政府要付出的代價可能要賠上積存十多年的儲備,日後警再有類似事件,恐政府無財政能力負擔。
他稱,土地發展權轉移是以發展權置換的鼓勵方式,目的是減少或消除在保護地段上進行工程,改為在政府鼓勵發展的地區進行,這方式已在先進國家或地區廣泛應用。本澳應藉《城規法》和《土地法》的修訂,深思目前以公帑解決土地發展權問題是否持續發展的最佳方式,認真考慮國際上已採用的土地發展轉移制度。
倡涉貪土地用作興建公屋
政府相繼宣告機場對面涉貪案土地及後續置換土地批給無效。議員吳國昌、區錦新昨日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先後促請政府將收回的涉貪土地興建公屋。區錦新議員要求政府調查有關的批給,釐清及追究責任。
吳國昌議員表示,本澳青年人重視家庭觀念,希望留澳工作,期望申請經濟房屋,政府應建立長遠的房屋發展機制,儘早設立公共房屋發展基金,將已出售和陸續出售經濟房屋的收入撥入基金,作為今後興建經屋及在未來填海新城推動建屋計畫的可持續發展資源。
舊樓重建 雙管齊下
議員何潤生表示,本澳年久失修樓宇多,已衍生一系列公共治安、環境以及安全隱患。本澳缺乏強制驗樓制度,殘舊樓宇只會越來越舊。他認為,要長遠解決問題須重整舊區,但在現有法律制度下,必須百分百業權同意方可重建舊樓,成為最大障礙。
他促請政府藉舊區重建立法,推動居民重建舊樓。根據不同樓宇情況,政府可透過稅務優惠、簡化手續、擴大建築容積率等方式增加重建誘因及動力。
提升保護古廟積極性
本澳先後多間古廟發生火災,議員劉永誠建議政府全面審視當中存在的防火安全性漏洞,進一步完善通報機制,促使廟方改善管理和環境,防範火災、雨水及蟲害損害文物。
他稱,業權人作為古廟文物的直接管理者,日常維護責無旁貸,因此除優化文物環境預防災害外,更重要的是提升業權人防護意識和對文物保護的主動積極性。
內港治水仍是紙上談兵
議員陳明金批評,內港治水方案多年來只是紙上談兵,民署與工務部門各自表述。治水方案基本是民署設計的方案,工務部門左右解釋,並無新意,卻久拖不決,並以諮詢為最大“擋箭牌”。 令人疑惑內港治水方案究竟由哪個部門負責。
加強環保教育及監管
議員何少金稱,政府推行多年的環保工作成效未如理想。現時的環保宣傳教育模式以活動為主,欠缺系統規劃和統籌、協調,造成資源重疊。她建議當局圍繞環保教育工作訂定系統的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各部門的環保工作,協助學校和社區開展環保教育,促使更多居民身體力行。
她同時建議適時檢討環保工作成效,調整工作方向和工作方式,逐步加強居民參與環保。
議員關翠杏關注環保設施的成效。她引述2009年至2011年統計資料指出,澳門污水廠有3項指標連續3年不合格,令公眾對環保局的監管能力失去信心。她促請當局全面檢討對環保基建設施運作和監管所出現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