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入黨」傳聞迫使蘇貞昌自行閹割

在「黑道入黨」傳聞的激烈衝擊之下,對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的形象和聲望均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為了停損止血,蘇貞昌在五月一日的中常會上,主持通過了一項「黨務改革」決定,內容包括:一、入黨形式審查改為實質審查;二、進行黨籍總體檢;三、現行入黨滿一年始具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改成屆滿兩年;四、就近日媒體指稱的集體入黨傳言成立調查小組,由段宜康、邱議瑩、管碧玲等三名常委調查近日傳聞或報導現象是否真實;五、黨員入黨除由地方黨部實質審查,亦需參與黨內各種活動、講習,讓黨員與黨的互動更密切,讓黨的組織更堅強。蘇貞昌在中常會後向媒體表示,民進黨嚴拒黑道入黨,因此有「排黑條款」,民進黨絕對不容黑道入黨,但民進黨也不容被抹黑;這次的改革方案主要針對有組織、集體入黨欲幹預黨務的情況。至於記者詢問《壹週刊》有關「黑道入黨」的報導,蘇貞昌則回應道,他從政三十年以來,被抹黑無數,擔任黨主席後,造謠與人身攻擊也不斷,很多報導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但他仍將繼續認真做好主席的工作,帶領民進黨繼續向前邁進。這個大逆轉,對於為蘇貞昌明年黨主席選舉和二零一五年黨內「總統」初選「保駕護航」的柯建銘而言,可說是「拍馬屁拍到了馬蹄上」,適得其反。因為現在才入黨的「黑道黨員」,到明年五月黨主席改選時,黨籍尚未滿兩年,因而未能為蘇貞昌爭取連任黨主席「兩肋插刀」;但到二零一七年「總統」黨內初選時,倘是實行「黨員投票」,「入黨黑道」仍能幫得上忙。當然,倘是實行「全民調」,則是白忙一場。

民進黨主中常會有關「現行入黨滿一年始具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改成屆滿兩年」的決定,其實也使民進黨明年底「七合一」選舉的選情受到嚴重衝擊。實際上,本來「七合一」選舉的情勢,對民進黨極為有利。其一、馬政府的施政欠佳,民意支持度也處於重度低迷之中,這正是民進黨翻身的好機會;其二、民進黨執政縣市的政績較佳,而國民黨執政縣市的政績欠佳,因而民進黨有「綠色執政,品質保證」之說,這正好應用於作為地方選舉的「七合一」選舉之中,並將之擴大發酵;其三、「七合一」選舉是地方選舉,與兩岸關係的關聯性不大,使得國民黨無法充分發揮自己的「強項」,而在兩岸關係方面是明顯「弱項」的民進黨則正好是可以籍機「避短」;其四、國民黨一些執政縣市發生貪腐案,如彰化縣長卓伯源,馬英九本來是屬意讓他改選台中市長的,而現在卻被捲入了貪腐弊案,就必會影響台中市和彰化縣的選情,而民進黨執政縣市雖然也被揭發有貪腐案,如雲林縣長蘇治芬,但卻被法院判決無罪,從而形成鮮明對比。

因此,只要民進黨能做好調兵遣將,出於公心地提名較佳的候選人,很可能會翻盤,尤其是台中市和彰化縣等,從而重演一九九七年第十三屆縣市長選舉,民進黨一下子拿下十二個縣市,第一次超過半數,較上屆增加一倍,為兩年多後實現「地方包圍中央」,陳水扁拿下「總統」大選奠定組織基礎。而蘇貞昌也可藉此而立下大功,可以直取「二零一六」。

但民進黨在受到「黑道入黨」及「人頭黨員」傳聞困擾之後,中常會決定將現行入黨滿一年才具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改成入黨兩年,這就除了是影響數萬黨員明年黨職選舉的投票權之外,也嚴重地衝擊了民進黨物色實力派地方人士「帶槍投靠」參加明年底「七合一」選舉的規劃,不利於其擴大地方執政版圖。實際上,據報導,中南部有很多地方公職要「帶槍投靠」民進黨,甚至有現任鄉長想代表民進黨參選,這是擴大地方經營的好機會。但如今中常會突然訂定「兩年條款」,這對民進黨深耕基層、擴大地方版圖,非常不利。比如,屏東縣就至少有三名鄉長、一名議員,及一、二十位村裏長、鄉鎮市民代表已經表態要「帶槍投靠」,希望爭取民進黨提名,投入明年「七合一」選戰;而雲林縣山線也有兩位縣議員,兩位代表會主席與一、二十位村裏長、鄉鎮市民代表加入民進黨;但「兩年條款」的新規定,卻令他們明年不能參加黨內初選。這對於蘇貞昌主席來說,就是未能籍著馬政府政績低迷,進一步擴大戰果。

在台灣地區的公職選舉歷史上,曾經多次發生過「帶槍投靠」的情況。新黨的成立,是由國民黨內的「新國民黨連線」成員,脫黨另立山頭可以不計,但此後有不少國民黨籍的公職脫黨參加新黨,使新黨一度力量壯大。後來則是親民黨的成立,吸納了大批國民黨和新黨的公職「帶槍投靠」。民進黨執政後,也有國民黨的公職人員「帶槍投靠」民進黨。現在,國民黨的「七合一」選舉前景並不樂觀,這又使得國民黨內一些實力派地方勢力,有意「帶槍投靠」民進黨參選。但這個「兩年限制」條款,卻封殺了他們「叛逃」之路。

然而,民進黨中常會的這個決定,仍是重走「黨員投票」的老路。故而有人提議,應當採取「全民調」方式。就連本來是蘇貞昌忠實「粉絲」的「新潮流系」臺北市議員梁文傑,也極力主張地方黨部主委由黨主席指派,黨主席由「立委」推舉。看來,他並不一定是「背叛」蘇貞昌,而是出以公心,為民進黨著想,擔心民進黨黨內初選「人頭黨員」涉賄,必會遭到檢調偵辦,而影響整個民進黨。實際上,去年民進黨「全代會」上,梁文傑就曾數次上臺發言,並向會場展示當天出版的《聯合報》的頭條報導,直指民進黨倘恢復黨員投票,將會促發受人詬病的「人頭黨員」問題回潮,並會有涉及賄選之嫌,必會受到檢調機關關切。

由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各項公職選舉中的反賄選內容,同樣也適用於各個政黨的黨內初選。如此一來,民進黨倘是實行黨員投票,一些參選人採取代繳黨費及買票方式,就是違法行為。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規範的是各級各類公職選舉,並不及於各政黨本身的選舉,因而並不影響民進黨黨主席和黨代表、各享縣市黨部主委的選舉。也就是說,即使是有「人頭黨員」,也即使是有人買票,只要黨內沒有人告發,檢調機關就不主動偵查。

而梁文傑提出的黨主席由「立委」推選產生,及縣市黨部主委由黨主席指派,卻似是過猶不及,而且也與民進黨所倡導的黨內民主背道而馳,尤其是剝奪了黨員的權利義務中最主要的黨內投票的權利。但為了徹底杜絕「人頭黨員」,使得黨內選舉走上健康之路,落重藥採取一些「過猶不及」的方式,或許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