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正諮詢公眾,澳門論壇昨日探討這議題。
有發言者比喻人們期待這法律的出台,有如期待嬰孩出世一樣,但部分人只是想BB出世,無想過往後要做的工作。有論者關注法律如何解決一廈多管的問題。他指若出大廈管委會與管理公司解除合約,但管理公司不肯退場,唯有透過法庭解決。
諮詢文本提出降低業主大會通過決議的門檻,建議由需要樓宇總值50%的分額降至10%。長期關注樓宇管理問題的議員吳在權認為值得嘗試,認為這可減少流會機率。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議員唐曉晴指出,即使通過決議的分額降至10%,如果小業主不履行義務參加會議,亦無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