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稱助金沙得賭牌獲判酬逾五億

【本報訊】綜合外電報道,纏訟9年,香港商人孫志達指控金沙集團拖欠3億2千800萬(約25億港元)報酬的官司,拉斯維加斯法院周二(14日)判孫志達勝訴,可獲得7千萬美元(約5億4千萬港元)。但金沙發言人隨即表示,相信有足夠理據支持提出上訴。

孫志達的律師曾出示一封金沙前總裁懷德給孫志達的信件,信中提及金沙若能取得澳門賭牌,會支付孫志達500萬美元及澳門賭場純利2%作酬金。

孫志達指控金沙集團曾承諾給予他500萬美元和集團在澳門賭場的2%純利,作為協助獲得澳門賭牌的報酬,並稱在2001年曾安排金沙集團主席艾德森與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錢其琛會面。

金沙主席艾德森承認報酬一事,但指孫志達沒提供任何協助,強調集團是在公開競投中獲得澳門賭牌。

孫志達與金沙集團的官司持續9年,08年同一法院曾判處孫志達獲得5,000多萬美元,金沙不服上訴,內華達州高等法院決定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