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路主管機關的變遷

根據2013年3月10日提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將不再保留鐵道部,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將鐵道部擬訂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

3月1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次會議以2875票贊成、56票反對、26票棄權的表決結果,批准了這個方案。

也許是鐵道部存在的時間太長了,似乎形成了一個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概念,以至於它的即將消逝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在鐵道部摘牌之前,鐵道部門口竟成了一個特殊的“景點”,拍照留念的路人絡繹不絕,居然要依次排隊耐心等候。這種觀象,令人不由得心生感慨:鐵路這個龐然大物,一舉一動關系國計民生,涉及幹家萬戶,鐵路的體制改革,自然也始終被社會所矚目。

體制改革,常常伴隨著主管機關的變革。中國鐵路已經走過了137個年頭,作為政府管理機構組成部分的鐵路主管機關,至少變化過17次。

晚清時期的鐵路管理機關

1876年在上海修築的吳淞鐵路,是在中國大地上出現的第一條鐵路。由於這條鐵路是英國人沒有得到中方的同意而擅自修建的,最終被清政府贖回拆除。

1881年,在當時擔任直隸總督和北洋大臣的李鴻章暗中支持下,開平礦務局修建了自唐山至胥各莊的唐胥鐵路,成為中國自建的第一條鐵路。但是,直至此時,中國還沒有專門管理鐵路事務的政府部門,凡有涉及鐵路的對外交涉事宜,都是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負責處置。

在19世紀肋年代的中法戰爭中,中方獲敗。清政府總結教訓,力圖加強海防,決定成立總理海軍事務衙門,由醇親王奕澴任總理海軍大臣,慶郡王奕劻、北洋大臣李鴻章任會辦。第二年,根據李鴻章的提議,清廷決定將鐵路事務歸海軍衙門管理,這是中國首次在政府部門內確立管理鐵路的行政職能。

1895年,中國在甲午戰爭中失利,難辭其咎的總理海軍事務衙門被裁撤,鐵路事務改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兼管。1898年“戊戌變法”期間,成立了隸屬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統轄礦務鐵路總局,這是中國第一個專管全國鐵路和礦山事務的中央行政機構。

庚子事變之後,清廷企圖挽救日益頹敗的王朝,決定施行新政,推進改革,對政府機構進行了許多調整。鐵路事務管理權限的轄屬也經歷了多次變遷,先是歸外務部考工司所轄,後來又隸屬于商部通藝司;1906年11月,清政府設立郵傳部,統管鐵路、航運、郵政、電報事務,這是中國首次設立綜合管理交通事務的政府機構。

民國時期的交通部與鐵道部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續數千年的封建制度,在南京成立的臨時政府設定交通部,其下設路政司,專管鐵路事務。1912年臨時政府遷往北京,交通部也隨之北遷。

有意思的是,由於辛亥革命最終是以和平方式解決了國家政權的交替,因此,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時期,居然存在清朝郵傳部與民國交通部共同存在、正常交接的情況。

20世紀20年代戰亂頻繁,曾出現武漢、南京及北京三個政府各設交通部的局面。1928年北伐戰爭勝利,南京國民政府於10月23日設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獨立管理鐵路事務的中央行政機構,即“鐵道部”;具有特殊意義的是,第一任鐵道部長由孫中山的兒子孫科擔任。國民政府還相繼頒布了《鐵道部組織法》和《鐵道法》,中國鐵路高度集中高度統一的局面,通過設置獨立的政府機構和正武立法得以實現。

1937年日本全面發動侵華戰爭。為適應戰時形勢,國民政府於1938年1月撤銷鐵道部,其業務歸並交通部,這一體制形武一直延續到20世紀40年代末。

新中國成立後的鐵路主管機關

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共已經在解放區陸續建立了區域性的鐵路管理機構。1949年1月,在石家莊成立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鐵道部,滕代遠為第-任部長;當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軍委鐵道部改為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隸屬於國務院。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鐵路事業受到極大影日向,鐵道部被“造反派”奪權,由群眾組織推薦組成的業務監督小組監督部長處理日常工作,鐵路運輸生產幾近失控。為此,中央決定對鐵路實行軍事管制,自1967年6月開始,全國鐵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部軍事管制委員會領導。

在文化大革命所謂“鬥批改”運動中,國務院要求大量撤並機構、下放人員。1970年6月,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定,鐵道部、交通部和郵電部的郵政部分合併組成新的交通部。這次合併未能著力於各種交通運輸方武的綜合管理和發揮整體效能,鐵路、水運、公路、郵政生產運營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能分工基本沒有實質變化,所以,效果並不顯著。1973年3月,郵政部分從交通部中劃出歸入重新恢復的郵電部。

由於文化大革命削弱了鐵路的集中統一管理,鐵路運輸上不去。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恢復設立鐵道部,萬裏擔任部長。3月5日,在鄧小平主持下,中央發出《關於加強鐵路工作的決定》。這個檔貫徹以後,鐵路運輸情況迅速好轉,對各行各業者陷{馱的推動。

此後,經歷了“四人幫”倒臺、改革開放等重大歷史時期,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對交通運輸事業不斷提出新的要求,公路、民航、水運都進行了市場化改革,主管機關實行“政企分開”。鐵路長期以來運能不能滿足運量的需要,形成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為了加強集中統一、發展鐵路,鐵道部長期作為政府的行業主管部門獨立存在。

雖然在鐵道部時期中國鐵路的大提速、大發展世人有目共睹,但鐵道部“政企不分”也產生了一些阻礙鐵路良性發展的弊端,監督管理缺位,腐敗容易滋生,市場化改革遲緩,“鐵老大”官商作風等也引來社會詬病。1988年、2008年兩屆人大會議期間,國家曾經醞釀對鐵道部實行撤並,但均因“擔心安全出現問題”或“要組織大規模鐵路建設”等種種原因,保留了鐵道部。直到2013年3月,在經歷了38年獨立存在的過程後,基於轉變政府職能、增強鐵路自身發展活力的需要,國家終於決定撤銷鐵道部。

歷史上的鐵路總公司

鐵路總公司的出現比鐵道部要早很多,但存在的歷史都不長。

“中國鐵路公司”。1881年,開平礦務局建成中國第一條自辦鐵路--唐胥鐵路。為了繼續拓展鐵路,於1886年獲准成立“開平運煤鐵路公司”,後改為官督商辦的“開平鐵路公司”,第二年又改為“中國鐵路公司”。清廷還特地委派了督辦大員,成為中國第一個官督商辦的鐵路公司,而且“官只防其弊,不侵其權”,拿今天的話說就是“政企分開”。但其雖有“中國”的名號,轄權很有限,與後來的鐵路總公司有本質區別。

“鐵路總公司”。甲午海戰失利以後,1895年7月19日,湖廣總督兼理兩江總督張之洞向清廷上奏摺提出“宜亟造鐵路”且“以盧漢一路為先務”。1895年12月6日,清廷決定修築津盧(天津至盧溝橋)鐵路,同時宣佈對盧溝橋至漢口的盧漢鐵路准予商辦。在華股難集、洋股又因顧慮權益而不准集的情況下,清廷聽取了天津海關道盛宣懷的建議,准予設立鐵路總公司。1897年1月6日,鐵路總公司在上海成立,盛宣懷為督辦。擬先造盧漢鐵路,之後的蘇滬、粵漢等鐵路也由該公司負責陸續展築。鐵路總公司成為總理衙門之下獨立宮督商辦的機構,而且此後凡以商辦名義借用外款籌築鐵路均由鐵路總公司轄署,其職能似乎相當於今天的“國企”。鐵路總公司即以“商借商還”的形式,向不同西方國家借債籌辦如盧漢、粵漢、滬寧、正太、道清等鐵路。這個“鐵路總公司”,雖然沒有“中國”二字,卻掌握相當大的權力。作為總公司督辦大臣的盛宣懷企圖掌控全國鐵路的籌建事務,但因為依靠出讓路權以借外債而引發種種矛盾,最終被迫辭職;鐵路總公司也在1906年的體制改革中被裁撤。

“中國鐵路總公司”。辛亥革命以後,孫中山被袁世凱“擁護革命”的假像所迷惑,主動讓出臨時大總統職務,並接受袁世凱委託的“籌辦全國鐵路專權”、擔任全國鐵路督辦,於1912年10月在上海成立中國鐵路總公司。1913年以大總統令頒布的《中國鐵路總公司條例》規定,除政府原來辦的以及准予其他公司辦的鐵路之外,“所有全國幹線,總公司得全權辦理”,“但指定各幹線時,須先協商政府,經其認可”。孫中山雄心勃勃,試圖將總公司作為籌辦全國鐵路的總機關。由於後來宋教仁被暗殺,孫中山發動“二次革命”反袁,總公司被袁世凱下令裁撤,前後只存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

時隔整整100年,如今再次提出了由政府組建新的中國鐵路總公司。當然今非昔比,與前面所說的總公司不可同日而語,但從名稱上看,已是歷史上的第三次。

從上面的敘述可以看出,中國的政府鐵路主管部門自始至今大體變化了17次。

其中,晚清時期6次,鐵路事務分別隸屬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兼管)、海軍總理衙門(兼管)、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屬下的統轄礦務鐵路總局(其前曾成立鐵路總公司並行)、外務部考工司、商部通藝司、郵傳部。

民國時期4次,分別是南京臨時政府交通部、北洋政府交通部(其間短期存在中國鐵路總公司)、國民政府鐵道部、國民政府交通部。

新中國7次,即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鐵道部(建國前)、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部軍事管制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革命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恢複),最後一次便是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回憶剛剛通過的--交通運輸部及其所屬國家鐵路局承擔原鐵道部行政職責,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原鐵道部企業職責。

若是就名稱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