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稱跟進審計建議竭力改善

【本報訊】審計署就《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提出多項指導建議,交通事務局認同,特別是從另一角度審視現存公共巴士服務的監察機制,為局方提供了良好的啟示,局方必將積極配合,並遵從審計報告的建議持續關注及完善相關機制,不斷提升整體巴士服務質素,便利居民大眾出行。

近年本澳城市急速發展,公共巴士服務也必須與時並進,除滿足常住人口的出行,也須兼顧非常住人口的變化及需求。因此,政府以「公交優先」為理念,致力提升公交服務水平,並以取得服務形式開展新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的新模式,為市民大眾提供公共巴士服務。新服務模式正朝向以「量」及「質」的提升為整體目標。

新服務模式對政府以至本澳公交發展史而言屬一項嶄新事物,交通事務局在草擬《招標案卷》時已預視到票款處理、服務費支出、監管巴士服務等方面必須重點關注,在設計新模式時已在《承投規則》內訂定相關監察機制、制定各項流程、建立科技監控系統、向巴士公司發出《公共巴士票款處理工作指引》等,務求提升監管的效度和深度。

對於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意見及建議,交通事務局認同,並將積極完善有關機制,進行相關工作加以配合。在班次服務監察方面,駐站巡查及文件審查並重,監察措施包括採用無線射頻技術、工作人員巡查巴士站點及車廂環境、要求巴士公司提供各項申報資料作比對核實等,綜合監察發車實況,以審視巴士服務的整體質素;服務費的結算支付程序,會結合日常班次檢查、現場抽查及班次覆查三大環節,對存有異常情況的班次服務費不作支付,保障財政資源的合理運用;至於現金票款方面的監管工作,除巴士公司的內部監控環節外,局方亦會從攝錄監察、現場監察及數據審查三方面進行監管,全方位追查異常個案,保障票款收入的準確性。

因應社會環境的變化及實際操作過程的調整,各個監督環節亦需適時作出強化。如在合理調整服務班次的工作上,估計由於人口增加、工商活動頻繁,影響了出行時段狀況,尖離峰時段的乘車需求趨向模糊化,局方須持續審視《承投規則》內路線特徵所訂定的路線班次規定,適地適性優化巴士線網及班次量。

另一方面,局方正引入清單制度來強化現行內審工作的深度,進一步保障結算過程的準確性;藉電子監察系統功能的提升,強化服務班次中搭乘狀況的分析環節,尤其對搭乘記錄過低的班次作重點覆核,確保對已服務的班次作合理支付;同時,責成巴士公司完善班次報表的管理,並嚴格按照《承投規則》及工作指引提交臨時增發班次的資料及證明。對不規則情況,局方定將嚴格按規定處理。

此外,透過優化內部控制程序,利用不同數據作交叉比對及複查包括錢箱裝卸與收入記錄、電子票收記錄及出車表等,輔以行駛路徑記錄、營運車輛清單等資料分析,強化監察的完整性;此外,更藉電子數據完善記載及跟蹤管理工作,提升執行效率以加強監察力度及深度。

至於環保車輛方面,交通事務局除了積極鼓勵巴士公司提升巴士車輛於環保方面的技術標準、引進新能源如天然氣巴士及純電動巴士外,亦會持續致力改善車輛尾氣排放的質素,推動車輛低碳減排,構建綠色生活圈。

是次審計報告為交通事務局提升巴士服務的工作帶來重要的啟示和正面的推動力。局方將持續優化並加強巴士服務的監管工作,致力為居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打造居民宜行、旅客宜遊的綠色交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