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共同部分管理公眾諮詢會

【本報訊】為讓市民認識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的內容,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日前舉辦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會,直接聽取市民的意見。

公眾諮詢會於6月1日下午三時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22-362號誠豐商業中心7樓(行政公職局公務人員培訓中心)舉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朱琳琳局長在會上表示,在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諮詢期內(4月30日至7月31日),希望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完善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後,務求使有關制度能更趨完善。

會上氣氛融洽,與會者積極反映意見,以及詢問及交流實務中遇到的問題,包括如何召開首次業主大會,大廈管理機關權責範圍,以及公共儲備基金的設立及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曹錦俊副局長和房屋局代表分別對有關意見作出回應和補充說明。